作者:河南省西平县人民法院 吕贺龙
中国传媒联盟 据 第1新闻 讯:今年9月1日起,西平县人民法院启动“清积”工作,该院成立3个执行组,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清积”工作取得最大的实际效果。对具备执行条件的案件,采取强制执行与“和谐执行”相结合。对宣传法律、耐心细致做思想工作已到位,但置法律于不顾的被执行人,用足用够强制手段,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对既不抗法,但确实存在一定困难的被执行人,采取“和谐执行”,人性化执法。 在执行韦某与蓝某、蒙某房产纠纷一案,被执行人蓝某的房屋约有三分之一建在韦某的宅基地上,蓝某因病刚死亡,留下妻子蒙某单独抚养5个年幼的孩子,如机械地将蒙某的房屋侵占韦志权宅基地的部分拆除,当然是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但蒙某整个房屋的基本使用价值也丧失了。故在执行前,我院执行法官多次找双方当事人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一是促使韦某放弃拆房要求;二是动员蒙某给韦志权适当经济补偿。由于双方当事人通情达理,最终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并当场兑现,由蒙某补偿韦志权5000元后,韦某放弃该被侵占宅基地的权利,该权利归蒙某享有。对我院“和谐执行”,双方当事人十分满意,紧紧握手表示从今以后和睦相处,永做友好邻居。 (责任编辑:海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