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媒联盟 据 汉网 讯: 昨悉,上月底,东湖高新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小偷柯某拘役4个月,处罚金1000元。 家里“客人”竟是小偷 去年12月23日下午1时多,正在公司上班的小刘突然接到房东余师傅电话:“你家有个男的,说是来做客的朋友?” 小刘租住在东湖高新曙光二村一栋私房顶楼的一个单间。余师傅说,当天下午他上顶楼杂物间拿东西,发现小刘房间的门是开着的,推开一看,里面有一个陌生男子,自称是小刘的朋友,能说出小刘的名字,但余师傅依旧觉得可疑,便打电话给小刘核实。 小刘也被这个电话搞蒙了,因为他没有邀请朋友来家里。听说对方姓柯,他警觉了,“我没有姓柯的朋友。”怀疑家里遭贼,他慌忙赶回家。 盗得4.5元还洗了个头 这期间,那个所谓“客人”则急着下楼,余师傅见状赶紧将其拦住。 不一会,小刘到家,发现自己确实不认识这人,进门一看,桌上的4.5元钱不见了,便报了警。 面对警方,20岁的小偷柯某交代:当天下午,他闲逛到小刘房间门口,发现房门没锁,于是想偷点钱花花,进门看到桌子上有4.5元钱,便装进口袋,随后翻找抽屉时又看到了小刘的证件,知道小刘的名字,这才让他得以冒充小刘的朋友。 柯某说,没找到更多财物,发现厕所有瓶洗发露,就不紧不慢地洗了个头,直到被房东撞见。 上月底,法院认定柯某已构成入户盗窃,即便只盗得4.5元钱,也当依法以盗窃罪论处,遂判处其拘役4个月及罚金1000元。 (责任编辑:梦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