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媒联盟 讯(庞佳 赵银熙)“2018年1月30日前,如果你们拿不到30%的本金和利息,就到法院来,我们将立即启动执行程序,一定让你们尽快拿到钱。”近日,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申东亲自坐堂采取“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17起旅游合同纠纷案件,使其原、被告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案结事了。 2013年12月15日,原告武某、侯某、刘某等17人与被告某旅行社唐某签订了《出境旅游合同》,约定地点为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但实际旅游地点仅去了国内云南省,且途中交通和食宿并未履行合同约定条件,双方为此发生纠纷。 2014年5月19日,经平武县文广新旅局出面组织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协议生效后,被告某旅行社唐某却一直未履行调解协议。今年1月22日,春节前5天,武某、侯某、刘某等17人将唐某起诉到平武县法院,请求按协议约定,退还8万余元费用并承担同期信用社贷款利率3倍的利息。 面对涉案人数多、跨度时间长等情况,院长申东决定独任审判,对这起旅游合同纠纷案件进行审理。在2月8日的庭审中,申东通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认定双方争议的焦点后,进行了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并将重点放在了调解上。促使原、被告双方最终当庭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唐某在2018年1月30日前,支付17名原告30%的本金及利息,在2019年1月30日前,支付17名原告70%的本金及利息。 “院长亲自为我们审案,虽然当庭没有拿到钱,但我们心里有底了!”拿着《民事调解书》,武某等原告十分感激。 中国传媒联盟 纠错QQ:2230587892 (责任编辑:海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