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媒联盟 讯(唐占泓 特约记者 赵银熙)“感谢法院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为我们追回了血汗钱!”金某某等11位农民工日前在拿到被拖欠的劳务工资共计20万元时,十分感激。 四川某变电工程公司承建四川某旅游公司度假区配电工程后,雇佣了金某某等11位农民工人进行工程施工,在按质按期完成施工后,四川某变电工程公司未支付其劳务工资。之后该公司进行了工资确认与结算,并与四川某旅游公司签订了工资代付协议,但该旅游公司久拖不付。金某某等11位农民工在多次催讨无果后,向平武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经平武法院主持调解,当事各方达成协议,由被告四川某旅游公司支付金某某等11人劳务费共计20万元。但被告四川某旅游公司仍未按期履行,金某某等11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平武县法院执行局受理该系列案后,再次分析研判案情,被执行人四川某旅游公司经营困难,基本无履行能力。因涉及农民工工资且人数众多,极易引发群体性不稳定事件,该院第一时间向县委、县政府专题汇报,并在县委政法委组织下,积极协调县社保局、信访局、旅游局等职能部门联动协作。在法院受理此案第12日,平武县社保局从其他资金中向金某某等11人拨付劳务工资20万元,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利益,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海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