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媒联盟 据 云南信息报 讯 去年9月12日晚9时许,因女友提出分手后要求复合遭拒,禄劝籍男子李朋尾随女友至网吧,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连捅对方十余刀,致其死亡。昨日上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故意杀人案。在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部分,受害者家属当庭提出撤诉,请求法院判处凶手死刑,并立即执行。 公诉人:应以故意杀人罪判其死刑 昨日法庭上,公诉人称,被告人李朋因感情问题产生了报复罗娇的想法,案发当天,李朋尾随罗娇至昆明市西山区福景路某网吧后,在网吧楼梯上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刺杀罗娇颈部、胸部及腹部十余刀,罗娇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公诉人表示,被告人李朋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在其实施报复杀人犯罪行为后,虽有投案自首和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的情节,但根据刑法相关条款规定,不能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应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 受害者家属:庭上下跪求判凶手死刑 受害人罗娇的父母则当庭提出撤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的请求,恳请法院判处李朋死刑并立即执行。罗娇父母说,李朋杀害罗娇后,无论是李朋本人还是其家属都从未对他们赔过礼,道过歉。尤其是嫌疑人李朋,在法庭上对杀害罗娇一事从无悔改之意,让他们十分寒心,给他们心灵上带来极大的创伤。此前,李朋父母虽然给了他们家8万元作为罗娇的安葬费,但这笔钱他们可以退还给李朋父母,他们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要李朋血债血还,杀人偿命。” 罗娇父母的代理人余清林律师说,李朋故意杀人的主观恶意十分明显,杀人后毫无悔罪表现,其在公共场合连捅被害人十余刀,其情节极其恶劣,手段极其残忍,社会危害性极大,其虽有自首情节,但不能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 11时多,庭审刚一结束,死者的父母就从旁边公诉人的桌子边快步走到法庭前面,双双跪倒在法官面前,哭着向法官说,希望判处嫌疑人死刑。见此情景,审判席上的两名法官立即跑过来,将两人搀扶起来。 嫌疑人:当时很生气,就想捅她两刀 在法庭上,嫌疑人李朋身穿黄色马褂,剃着小平头,自从进入法庭那一刻起,他几乎都是低着头,面对法官、律师以及公诉人的提问,他回答的声音都很小,针对有些问题,他干脆闭口不答。在法庭上,他既没有主动认错,也没有向死者的父母亲赔礼道歉。面对公诉人宣读的相关证据,以及法官的提问,他都表示没有异议。就连庭审结束后,法官要求他说出自己最后的陈述时,他却回答说,“没有!” “我们是男女朋友,已经谈了三个月的恋爱。因为遭到了她(罗娇)的拒绝,我才捅了她几刀,大约就5刀吧!当时很生气,就想捅她几刀。”嫌疑人李朋在法庭上称,捅伤死者后,他回到宾馆割腕自杀,并向自己的父亲打电话说自己杀人了,在父亲的劝说下,他才到派出所自首的。 李朋在法庭上对公诉方提供的证据表示认可,对公诉方的指控不予辩解。其辩护人称,李朋虽然实施了故意杀人的犯罪行为,但其作案后,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请求法庭在量刑时,酌情从轻或减轻处罚。审判法官表示,此案待合议庭合议后,将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梦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