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威茶庄已经“易主”
中国传媒联盟 据 大桂网 讯: 个人独资企业被作价卖给案外人 所有证据都能证明,成都吉福威威茶庄(以下简称“威威茶庄”)是个人独资企业,并由自然人毛尚菊投资。 1995年,经成都市双流县计经委、国土局、县政府批准,自然人毛尚菊在双流县通江镇吉福村5社有偿取得商业划拨土地1.71亩。 此后,毛尚菊通过贷款、借支等方式在该宗地修建了2728.8平方米的商业用房,并开办起威威茶庄。通过几年的辛勤经营,毛尚菊已经还清了大部分借支和贷款。同时,因行政区域划分,该宗地已划归为成都市武侯区机投镇。 随着土地价值的上升,在毛尚菊真正想大干一场的时候,邻居“德威娱乐城”的一起官司莫名其妙将她“卷”了进去。 1999年,出租车驾驶员集体起诉成都复川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川公司”),复川公司终审败诉。2000年2月21日,成都中院下达执行裁定,决定将复川公司法定代表人李俊德名下的德威娱乐城予以查封。 查封德威娱乐城无可厚非,但成都中院执行员袁成俊竟然错误地将执行裁定送达给了德威娱乐城隔壁的威威茶庄老板毛尚菊。 毛尚菊当即就请律师写了一份《异议书》,并向成都中院提供了原双流县有关部门的批文,证实威威茶庄的产权所有人是毛尚菊,威威茶庄与被执行的德威娱乐城没有任何关联性。 执行员袁成俊收到这些证明材料之后,不但没有纠正错误,居然变本加厉,于同年7月5日再次下达一份查封裁定:“将被执行人复川公司名下的威威茶庄(德威娱乐城)房屋面积2728.8平方米作价56万元变卖给饶中志,有关过户手续自行办理。” 饶中志仅仅花了56万元,就轻松地拥有了2728.8平方米的商业用房,这是一宗不正常的“交易”,其背后应该有更大的阴谋。 据毛尚菊介绍,此“交易”的幕后推手是饶中志的哥哥饶某,饶某是四川省人民政府某部门的副主任,他也是现在威威茶庄的隐形“房东”, 饶中志只是活动在前台的一个影子而已。 法官玩忽职守“诉”而不“罪” 饶中志通过袁成俊下达裁定获得威威茶庄之后,自己也没有经营,一直出租给他人使用,每年都会收取一笔可观的租金。只是袁成俊下达裁定“有关过户手续自行办理”这句备注,使威威茶庄至今都未能过户到饶中志名下,因为相关征地、建房的合法手续一直在毛尚菊手中,仅凭一致裁定是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 自从威威茶庄作价56万元变卖给饶中志之后,毛尚菊就开始走上了上访之路,成都市、四川省几乎所有的政府部门都曾经留下她的身影,各种形式的申诉书、控告信、情况反映送遍了这些地方。 由于袁成俊在多起执行案件中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等刑事犯罪,经举报,2005年8月3日,成都市人民检查院对其立案侦查,同年10月24日经该院批准对其逮捕。 成都市人民检察院于2006年2月28日对袁成俊案的《起诉意见书》载明:犯罪嫌疑人袁成俊在办理复川公司驾驶员诉复川公司执行案件中玩忽职守,造成他人经济损失120万元。 成都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意见书》详细地阐述了袁成俊对威威茶庄的“执行过程”:2001年7月,犯罪嫌疑人袁成俊在办理廖昌华、张跃、陈勇、刘明军申请执行成都复川公司执行案中,对工作不负责任,在没有查证威威茶庄权属的情况下。违规将属于第三人(记者注:毛尚菊)威威茶庄作价56万元变卖给饶中志,以抵偿复川公司欠廖昌华、张跃、陈勇、刘明军的债务。经查,威威茶庄土地和房产属第三人财产,与复川公司没有任何关系,犯罪嫌疑人袁成俊的上述行为给第三人在威威茶庄土地和房产上投资的财产造成了120万元的经济损失。上诉犯罪事实有李俊德(记者注:复川公司原法定代表人)证实、威威茶庄法定代表人毛尚菊证实、威威茶庄修建方陈绍明证实,各种法院裁定书,国土资料等。 2008年12月18日,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袁成俊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终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 令人不解的是,法院的判决并没有提及以上关于“办理复川公司驾驶员诉复川公司执行案件中玩忽职守,造成他人经济损失120万元”的情节。 14年陈案还需“耐心等待” 成都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意见书》对袁成俊在执行“威威茶庄”中的玩忽职守行为说的明明白白,为什么在德阳市旌阳区的《起诉书》中就突然“蒸发”了呢?毛尚菊在此后的维权上访过程中,也曾向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德阳市人民检察院递交了《请求追究袁成俊漏罪的申请书》,但一直石沉大海。 直到2013年11月4日,成都中院才召集复川公司、饶中志、毛尚菊举行了听证会。当月25日,成都中院审判执行监督庭才给毛尚菊做了一份书面《答复》。《答复》称:本院已于2013年7月18日立案受理。由于事隔多年,时过境迁,相关当事人难以查找,本院多方努力才向涉案相关财产买受人送达了法律文书。目前,本案部分案情尚需进一步核实,承办人员正在进行调查,完毕之后将尽快研究处理。请耐心等待。 “我上访、控告了14年,等来的依然是‘请耐心等待’,”毛尚菊说,威威茶庄即将面临拆迁补偿,她作为威威茶庄产权的合法拥有者,希望能在拆迁补偿之前物归原主。 一起是非分明的执行案,连常人都知晓的道理,为何竟如此离谱:袁成俊为什么要把威威茶庄当作德威娱乐城的财产执行?2728.8平方米的商业用房为何仅作价56万元变卖给饶中志?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对袁成俊玩忽职守的起诉意见为什么在德阳市旌阳区检察院“蒸发”?
一直关注此案的一位律师认为,这些问题绝对不是巧合,问题背后肯定暗藏着巨大的腐败和权钱交易。(记者 王甘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