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天津法院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情况(摄影:马瑞)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天津法院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情况(摄影:马瑞) 中国传媒联盟 据 人民网·天津视窗电:记者从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4年1月1日起,天津法院司法公开信息平台全面启用。届时市民通过登陆天津法院网,可查看全市三级法院受理案件的审判流程、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 据介绍,审判流程公开平台主要包括五个类别:一是加强诉讼服务中心科技化与规范化建设,建立在线诉讼服务平台,开通12368电话语音系统、手机短信平台、电子公告屏和触摸屏等;二是公开法院地址、审判组织及重大审判执行活动等;三是公开案件流程、诉讼文书样式、诉讼费用标准等诉讼指南信息;四是案件当事人,自受理案件之日起,凭密码从网站或终端查询案件信息;五是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依法允许当事人近亲属、媒体记者和公众旁听。 在裁判文书公开方面,全市三级法院将在判决生效后7日内将裁判文书上网公开。但对于涉及国家机密等法律规定不予公开,或双方当事人请求不公开且法律规定可以不公开的,以及已通过调解解决的案件等不公开裁判文书。另外,对于文书中涉及个人隐私、有传播违法犯罪方式方法等其他不适宜公开的内容,将探索实施技术处理,避免公开后产生不良影响。据了解,按照历年办案情况,全市每年约有60%以上的案件都通过调解得到了解决,这意味着每年有30%左右的案件裁判文书需要上网,预计年上网量在7万件左右。 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将公开四方面内容:一是公开执行立案标准、启动程序、执行收费依据等执行案件流程信息;二是公开执行案件信息,当事人凭密码获取执行措施、执行财产处置等执行案件信息;三是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发布与查询系统,公布未结执行实施案件的被执行人名单等信息;四是执行信息外联公开。积极推进法院与金融、公安、工商、房屋管理等部门建立执行查控机制建设,使被执行人在融资、出境、投资、置产、高消费、注册新公司等方面,受到全方位的限制或禁止,促进社会信用体系的完善。 另据了解,2014年6月底前,天津还将实现网上诉讼服务等新型平台的普遍建立,力争做到将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实体店”功能在线上“网店”也得到实现。预计,到2014年年底前,天津司法公开平台管理将全面达标,实现司法公开三大平台规范化标准化的运行。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臧力军,副院长张勉,院审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殷元庆等出席发布会并回答媒体提问。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