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张蕾讯:) 为进一步深化人民陪审员制度,增强人民群众对法院审判工作的参与和监督力度,保障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近日,让胡路法院面向大庆市区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共计45名(兼职),并以选任人民陪审工作为切入点,不断完善人民陪审员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管理机制,积极助推阳光司法。 一是按需确定选任人数。 让胡路法院年均受案8000件左右,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占四成左右,考虑到辖区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及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更多期望和要求,以及受案量高、审判压力大的实际情况,面向全市公开选任45名人民陪审员(已有15人),使法官与陪审员比例达到3:2,一线法官与陪审员则达到了将近1:1的比例,大幅提升了一审案件陪审率。 二是合理规范选任。 确保人民陪审员队伍的广泛性与代表性,主要选任医疗、建筑、金融、证券、妇联、劳动管理部门和基层社区工作等类别的人员。坚持公平与择优原则,将热爱陪审事业、品行端正、公道正派的优秀人员充实到人民陪审员队伍中。 三是落实物质保障。 设立人民陪审员专门办公场所,并与法官办公室同等设置,购置法律工具书、订阅报纸期刊等法律相关读物,配备电脑并安装办公网络。在醒目位置公开每位陪审员姓名、照片及所学专业领域,实行陪审员职责“上墙”,制度“上墙”,在办公室内悬挂人民陪审员誓词,使人民陪审员对陪审工作产生认同感和归属感。在待遇问题上,积极争取区里财政支持,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补助,实现每案100元标准,并将人民陪审员参加培训和审判活动所支出的交通、就餐等费用参照正式干警差旅费支付标准执行,纳入办案补助范围。对于在审判工作中有显著成绩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人民陪审员,给予一定的表彰和奖励。 四是完善管理办法。 按照《让胡路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由政工科具体负责陪审员工作实绩、思想品德、工作态度、参加培训等日常事务性工作进行考核;由业务庭室负责对陪审员的陪审情况、业务素质、履职情况待方面;对于常驻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全职),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与法院正式干警同等考核;对于兼职人民陪审员,建立人民陪审员业绩档案,实行一案一卡一评制度,逐案记录人民陪审员审理案件情况。 五是确保作用发挥。 将所有人民陪审员列入信息库,以专业领域进行划分,个案陪审员的确定采取“随机为主、选定为辅”的方式,对普通案件,从名册中随机抽取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对涉及工程合同、医疗纠纷等专业性较强的案件,则从在专业相符或适合的人民陪审员范围中选取,以充分发挥其专业特长、职业优势及特殊身份的作用,弥补法官相关专业知识的不足。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