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媒联盟 据 北京商报 讯:
昨日,在国税总局给各省机关制定的《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营改增”任务分解表》(以下简称《任务分解表》)中,要求各地在国务院批准之日起2日内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关项目组;国务院批准之日起3日内,制定分项应急预案,重点包括培训、开票、申报、公共舆论、涉税风险防控;在2013年12月12日前,初步确定应移交企业名单;2013年12月31日前,完成试点纳税人应税服务计税方式确认和增值税优惠政策资格确认等工作。 从今年初开始,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国税总局局长王军多次提出“择机将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等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但此次国务院确定的扩大试点方案中并未包括电信业。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则表示,“大头儿还在后面”,原营业税里占比重较高的行业还没有触及,如不动产转让、建筑、金融、生活服务业等,这些行业的改革比较复杂,但仍会在下一步加快步伐推进,“营改增”将渐入“深水区”,但前期推进为后期积累经验打下了基础。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