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景德镇市城管行政执法局直属支队按照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工作部署,组织城管行政执法人员到市区各建筑施工工地发放《景德镇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建筑工地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建筑工地切实做好文明施工工作,美化城市环境,并严格按照规划设计要求施工,较好地规范了我市建筑市场秩序,净化了施工环境,。 《通知》要求,各建筑施工工地进出口须设置钢质大门,施工现场必须是封闭施工,沿街工程的施工现场均应砌筑围墙,高度不低于2米,外墙面应打底、刷白,书写工整、健康向上的标语或美化图案,围墙外不能堆放建筑材料或建筑垃圾,并做好围墙及周边的保洁、美化。工地进出口道路以及工地路幅必须硬化到位,浇水泥路面(长30米以上,厚20公分),每个工地进出口须配备保洁人员,负责对工地周边路面卫生进行清扫保洁,并设置水槽、冲洗平台和排水沟,工地作业车辆驶出工地时,须先通过水槽,然后冲洗轮胎、汽车档板,不准夹带泥土上路。严禁工地现场搅拌混凝土,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或在城区外搅拌,用密闭车辆装运到工地施工。施工现场物料的堆放应整齐有序,毛竹、模板、钢筋、钢管、构件等应分类、分规格堆放,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堵塞排水沟渠。任何工程项目未取得建设工程建设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不得开工,须取得相关审批手续后严格按照规划要求进行建设,并提供工程项目的相关图纸资料备查。 该支队在送达《通知》时,耐心向工地相关负责人宣传《通知》精神,并由工地相关负责人签收。为使《通知》精神落到实处,该支队还加大巡查力度,督促未达到上述开工条件及要求的工地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则采取措施予以停工,待整改验收合格后方能开工建设。目前,该支队共发放《通知》60余份,共督促40余个不符合开工条件或违规施工的建筑施工工地进行整改。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