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外保内贷广东试点获批,解决融资难还需警惕热钱 大智慧(6.30, -0.13, -2.02%)阿思达克通讯社11月11日讯,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日下发《关于在部分地区试行小额外保内贷业务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通知》,批准广东省等地区首批试点开展境内企业小额外保内贷业务,符合条件的企业,可获得最多等值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本外币贷款或授信额度。 对此,银行业内人士向大智慧通讯社表示,该项政策有利于小微企业拓宽融资渠道,为“中小企业融资难”又打开了一扇窗,也更有利于资本的开放,但是需要警惕的是,“外保内贷”引发的虚假套利贸易从而使热钱过分流入国内带来的不利影响。 一家外资行的高层向大智慧通讯社表示,此番施行的小额外保内贷政策重要目的之一,就是缩小中、外资企业在融资方面的外汇管理政策差异,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与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利用其雄厚的外方股东同时可在境外、境内采取多种方式的融资方式相比,中资企业想利用其境外资产在境内融资则困难得多。该项政策的放开,有利于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的拓展,解决企业因境内担保不足而无法获得融资的难题。广东试点成功后,亦会扩大到江浙等地使用。 北京一家大型券商的银行业分析师告诉大智慧通讯社,现有的外保内贷政策中,主要监管对象为债务人,而在改革方案中,主要监管对象转变为境内金融机构,在简化审批程序的同时,同时强化了银行的合规审核责任。境内银行可以利用该优惠政策加强国际金融合作,创新信贷产品,开拓业务市场。 “随着试点工作的展开,相信企业全年贷款的总额度会有相应的提升,而未偿还本金余额占借款企业上年底净资产的比例会有所宽松。不过,一旦其中出现资金异常流动,外管局就有权暂停该项业务。但是,仍需警惕的是,外保内贷沦为热钱流入的途径之一,从而给金融体系带来的不必要风险。”上述分析师说。 据介绍,小额外保内贷是指在境外机构或个人提供担保(保证、抵押、质押等)的条件下,境内企业从境内金融机构取得一定金额的本外币贷款或授信额度。以前,企业办理外保内贷业务手续较为复杂,且限制条件较多,包括:中资企业办理外保内贷业务需事前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额度;外商投资企业虽可直接办理外保内贷业务,但其外保内贷履约额要纳入企业借债规模管理;无论中外资企业,发生外保内贷履约均需办理外债登记。 发稿:张莉/曹敏慧 审校:丁亮/孔驰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