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6.89, -0.14, -1.99%)阿思达克通讯社11月7日讯,大智慧通讯社从消息人士处获悉,目前国税总局比较认可消费税征收环节改为在零售终端环节征收的改革。专家指出,转到零售环节将使地方政府拥有较大的税收权限,但应警惕征管难度上升导致税收收入下降。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对大智慧通讯社表示,目前消费税收入全部划归中央,改变征收环节可以对冲“营改增”造成的地方减收。 “营改增后,如何构建中央和地方税收新体系,成为不得不尽快解决的问题。除开征房产税,允许地方政府根据自身情况开征消费税成为一种可行方式。”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倪红日对大智慧通讯社称。 近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为十八届三中全会提交的“383方案”出炉,其中明确提出按照消费地原则将国内消费税划为地方税,由生产环节改为零售环节征收。 早在今年8月,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上首次提出调整消费税征收环节,据大智慧通讯社了解,相关研究机构已向官方提交报告,将消费税征收从生产、加工环节转移到终端消费环节。 倪红日分析,地方政府会把更多精力投放到发展超市、零售产品销售上,而不是工厂、生产企业等方面,这将利于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服务业,同时能扩大消费。 不过,张斌也指出,目前绝大多数消费税在生产环节征收,征管成本比较低。如果改变征收环节,在销售环节征税,则征管难度增加,有可能导致税收收入下降。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