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媒联盟 据 (时代纪实河北讯 记者 纪权 刘盼盼) 讯: 建筑物外墙保温材料如果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会给建设工程埋下先天性的火灾隐患,近年来全国各地多次发生过由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引发的重大火灾。 对此,国家不断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用以彻底抵制,然而在河北省衡水市枣强县,“东方夏威夷”楼盘采用的外墙保温材料竟然一点就着。 近日,有枣强县“东方夏威夷”部分业主反映他们购买房屋用的外墙保温材料一点就着,让人忧心忡忡,没有一点安全感。 就此事件,记者日前亲往目的地实地进行了详尽调查。 在枣强县开建设北路与中华街交汇处,“东方夏威夷”楼盘的宣传广告格外醒目,“90-110平薄半高层 品质筑家 ”,“热烈欢迎各级领导莅临指导工作”,整个楼盘被华丽的广告语修饰的尤为端重! 在“东方夏威夷”楼盘施工现场,记者看到外面的高层楼体正在安装外墙保温材料,里面最大的一栋楼房外墙保温材料安装的已经接近一半。而工人们也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施工,但是就在这一切看似正常不过的施工表面的背后,却谁都未能想到,这其中早已为生命安全隐患埋下伏笔。 工作人员在施工现场取了两块外墙保温材料,用打火机点了一下,没想到这两块外墙保温材料竟然一点就着,冒出来黄色的火焰!同时记者也注意到该楼盘外墙保温材料使用的保温钉也严重不符合规范标准,一大块保温材料竟然用2—4个保温钉固定。 根据外墙保温钉的规定布置:挤塑板外墙外保温系统锚固件安装数量;1-10层平均6个/㎡,11-20层平均7个/平米21-26层9个/㎡。任何面积大于0.1㎡单块扳必须加锚固件,数量视形状及现场情况而定;在阳角、檐口下、孔洞边缘四周,应增加锚固件的密度,其距离不大于300㎜,距基层边缘不小于60mm。规模如此巨大的高层楼盘竟然与标准差距有如此之大,真令人震撼! 近年来,南京中环国际广场、哈尔滨经纬360 度双子星大厦、济南奥体中心、北京央视新址附属文化中心、上海胶州教师公寓、沈阳皇朝万鑫大厦等相继发生建筑外保温材料火灾,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建筑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已成为一类新的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将形成立体式燃烧很难扑救,尤其是在高密度的住宅小区逃生和疏散更加不便,由此引发的火灾已呈多发势头。 为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和《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对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做出严格要求: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宜为A级,按照《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方法》中的说明,A级是指不燃材料。 但是,部分开发商却为了利益最大化、无视国家法律法规,铤而走险,置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如此大的楼盘使用的外墙保温材料竟然“一点就燃”,而且依旧轰轰烈烈的大肆施工,而作为当地的监管部门,有为何未能积极阻止此行为,是工作失职还是真有不良公职人员参与“幕后操作”,记者将继续关注! 相关链接: 2008年7月27日、11月1日济南奥体中心体育馆连续两次发生火灾。 2008年10月9日,在建的哈尔滨"经纬360度"双子星大厦发生火灾。 2010年11月15日,上海余姚路胶州路,一栋正在进行外墙保温层施工的28层居民楼起火,共造成58人遇难,70多人受伤。 2011年2月3日,被称为沈阳第一高楼的皇朝万鑫大厦发生火灾。大火持续了10个小时,过火之后的大厦已是面目全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 公消[2011]65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消防总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消防局: 近年来,南京中环国际广场、哈尔滨经纬360 度双子星大厦、济南奥体中心、北京央视新址附属文化中心、上海胶州教师公寓、沈阳皇朝万鑫大厦等相继发生建筑外保温材料火灾,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建筑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已成为一类新的火灾隐患,由此引发的火灾已呈多发势头。为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修订有关标准、规定,经部领导批准,在新标准、规定发布前,本着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为遏制当前建筑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火灾高发的势头,把好火灾防控源头关,现就进一步明确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将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范围。凡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范围内的设有外保温材料的民用建筑,均应将建筑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纳入审核和验收内容。对于《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 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范围以外设有外保温材料的民用建筑,全部纳入抽查范围。在新标准发布前,从严执行《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公通字[2009]46 号)第二条规定,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采用燃烧性能为A 级的材料。 二、加强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的消防监督管理。2011 年3 月15 日起,各地受理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申报项目,应严格执行本通知要求。对已经审批同意的在建工程,如建筑外保温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应提请政府组织有关主管部门督促建设单位拆除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对已经审批同意但尚未开工的建设工程,建筑外保温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应督促建设单位更改设计、选用不燃材料,重新报审。 公安部消防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来源:时代纪实TV http://www.sdjspress.com/news/html/?938.html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