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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营网综合报道】“老有所养”一直是民众的期待。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将于本月9日召开,养老制度改革的顶层设计是否会浮出水面颇受瞩目。 据京华时报[微博]的报道,昨天,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社保研究中心公布了《中国社会保障发展指数报告2012》,人社部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社保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介绍,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够用1.5年,但最低省份的结余仅够使用半年。 报告还披露出全国失业保险基金结余偏高,最高的省份即使不再收取也能用30年。人社部劳动保障研究院院长刘燕斌在会上提出,相应省份应调整失业险缴费费率或扩大失业险使用范围。 养老保险结余处在合理区间 报告称,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系数为1.5274,基本处于合理区间。换言之,这是指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够用1.5年。褚福灵表示,结余够用1至2年,属于较为合理的区间。一方面结余太多说明百姓缴费负担较大;另一方面如果结余过小,遇到支出增多等问题时会缺乏应急的机动性。 但各地区养老保险基金结余系数差距明显,最高省份的养老保险基金结余系数为4.0656,即能用4年多;最低省份的养老保险基金结余系数为0.5613,只能用半年多。这表明在养老保险基金结余方面存在不均衡的问题。 失业保险结余各地差距显著报告指出,全国失业保险基金结余系数明显偏高,各省份差距悬殊。2011年,全国失业保险基金结余系数5.1764,意味着结存量够未来5年用,明显偏高。最高省份结余系数达30.2476,足够再用30年;相比之下,最低的上海,结余系数为1.7328,处于运转良好的区间。在全国31个省份中,失业保险基金结余系数超过10,即失业保险基金能使用至少10多年的省份共有11个之多。 人社部劳动保障研究院院长刘燕斌在会上指出,这一问题说明有些地区的失业保险结余已经不再是太高的问题,而属于畸高范畴。说明相关地区的失业保险政策已经不太适应于现状,应该加以调整了。刘燕斌建议,相关地区应调整失业险缴费费率,或者扩大失业险的使用范围、功能。 北京养老负担低于全国水平 据了解,北京市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系数为1.551,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另一方面,全国养老保险负担系数为0.3165,大约相当于10名在职人员供养3名退休人员,说明老龄化问题还算相对稳定。但是,各地区养老保险负担系数差距明显,最高省份的养老保险负担系数为0.6324,约为10名在职人员供养6名退休人员,负担相对较大;而最低省份广东的养老保险负担系数为0.1087,10名在职人员只需要供养1名退休人员,压力相对较轻。褚福灵认为,这表明在养老负担方面我国整体性存在明显不均衡的问题。 北京市的养老保险负担系数为0.2265,10名在职人员只要供养2名退休人员,低于全国平均负担水平,处于良好状态。 据中新网的报道,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在即,民众对此次会议即将推出的“综合改革方案”充满期待。在众多亟待改革的领域中,与民生关系最紧密的收入分配制度、养老制度、户籍制度等历来是难啃的“硬骨头”。民间要求实质性推进上述领域改革的呼声尤为强烈。 收入分配改革细则待出台 十八届三中全会将于11月9日至12日召开。外界普遍预期,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拉开中国新一轮改革序幕。此前,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曾多次表示,中国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要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敢于向积存多年的顽瘴痼疾开刀。 收入分配改革就是诸多“硬骨头”中的一块。国家统计局今年1月公布的数据显示,近10年来中国基尼系数始终位于0.4以上,2012年基尼系数达到了0.474,收入分配差距超出国际公认的“警戒线”。 2012年职工平均工资数据也显示,中国工资水平的地区差距、行业差距、岗位差距仍然存在,有的表现还比较突出。例如,2012年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仅为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的61.5%,年平均工资最高的金融行业(89743元)则是年平均工资最低农林牧渔业(22687元)的3.96倍。 数据显示了中国加快收入分配改革、缩小收入差距的紧迫性。为此,今年2月5日,国务院批转了《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30条原则性意见。3月8日,人社部部长尹蔚民表示,目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已由“原则”进行到“细则”阶段。 5月24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再次提到要出台收入分配改革实施细则。该意见指出,要制定出台合理提高劳动报酬、加强国有企业收入分配调控、整顿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等重点配套方案和实施细则。国资委随后于8月份启动国资系统薪酬大调查,并首次将“隐性福利收入”纳入调查范围。 然而,时至今日,收入分配改革细则仍然是“只闻楼梯响”。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执行院长李实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收入分配改革细则应该明确时间表,尽快出台。改革应按照“提低、扩中、控高”的基本思路,消除初次分配领域的不公,对中低收入者减税,控制高收入,并消除社会保障上的待遇差异,最终形成“橄榄形”的收入分配格局。 养老金“双轨制”亟待破解 在社会保障领域,养老金“双轨制”一直饱受舆论诟病。目前,由于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不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但退休后却能享受比企业职工更高的养老金待遇,养老金“双轨制”一直被视为养老制度的最大不公,社会上要求养老金并轨的呼声不断。 事实上,官方早在2008年就已经推出相关措施尝试解决这一问题。2008年2月,国务院公布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确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五省市先期开展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但五年多时间过去了,相关改革进展缓慢。 今年10月25日,人社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在回应养老金“双轨制”问题时表示,社会关注的养老金双轨制问题,中央已提出明确改革方向,即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建立养老保险制度,逐步消除养老金“双轨制”下的权益失衡。 尹成基给出的具体路线图是,“先行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完善原有的方案和政策,再全面推进和实施。” 分析指出,养老金“双轨制”已成为制约中国养老制度改革的瓶颈,不啃下这块“硬骨头”,其他措施很难推进。养老制度改革呼唤足够完备的顶层设计,在提高那些有失公平的低水平保障同时,降低那些严重冲击社会底线的畸高保障,以消除“待遇差”,保障养老公平。 户籍制度改革需明确时间表 除了收入分配和养老金“双轨制”,户籍制度也是民众期望新一轮改革能够啃下的一块“硬骨头”。长期以来,户籍直接与教育、社保、医疗等诸多福利挂钩,城乡户籍之间的福利差别较大。在严格的户籍制度管理下,大量在城市工作和居住的流动人口无法享受与市民同等待遇。但要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又需要巨大投入,这制约着户籍制度改革的深化。 今年6月26日,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关于城镇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时表示,现行的户籍管理、土地管理等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固化了已经形成的城乡利益失衡格局,制约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阻碍了城镇化健康发展。 国家统计局2012年公布的数据显示,中国城镇化率达52.57%。而清华大学中国经济数据中心今年10月27日发布的一项中国城镇化调查结果显示,中国户籍城镇化率非常低,非农户籍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比例仅为27.6%。分析指出,户籍管理改革已大大滞后于人口事实上的城市化。 舆论期待户籍制度改革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后提速。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表示,充分释放城镇化巨大的内需潜力,需要以更大的决心和魄力推进户籍制度等方面的改革创新,要明确户籍制度改革的时间表,创造条件让户籍制度在8-10年内退出历史舞台。建议1-2年内剥离户籍制度的福利分配功能,在中小城镇全面取消户籍制度,建立人口登记制度;3-5年内,除了某些特大城市外,其他大中城市的户籍制度基本放开,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5-8年内,全面实行以身份证代码为唯一标识的人口登记制度。 养老金全国统筹需推进职业年金或推广 我国养老保障并未进行统筹,各省差别较大。基础养老金管理成为中央事权,将真正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这有望成为十八届三中全会议题之一。 据中国网的报道,有媒体分析称,目前我国养老金实施的是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由于统筹层次较低,造成各地基金结余差异较大。养老保险基金收不抵支的地区,每年需财政大量转移支付确保发放,那些有大量基金结存的地区,也不能实现全国范围的调剂和统一管理。这导致养老保险标准和待遇存在地区间差异,劳动者难以通过社会保险实现社会利益相对公平。 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郑功成认为,特别是在城镇化加速推进背景下,养老金全国统筹是从根本上解决劳动者流动过程中养老保险权益受损问题的最优举措。这有利于逐步缓解我国地区、城乡之间养老保障不均衡等问题。 在加快养老金全国统筹的同时,我国当前养老体系有待充实。有媒体援引权威人士分析称,财政部门针对企业年金的税收优惠方案已基本成形,可能成为养老保险顶层设计方案中的重要内容之一。方案将鼓励企业年金制度建立,充实我国养老保障体系,缓解基本养老保险未来的支付压力。 人社部在第三季度新闻发布会上明确表态,将来须在基本社会保障的基础上建立企业年金,即建立符合机关事业单位特点的职业年金。同时,还将拓展商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以及社会救助等各种专项救助,形成多层次的制度安排,更好地满足劳动者、城乡居民不同需求。建立可持续的社会保障运行制度,并保证财务平衡,进而长期稳定运行。 对于企业年金的建立与养老双轨制并轨的先后顺序,人社部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中央财经大学社保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接受媒体采访时直言,虽然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并入待遇相对较低的社会养老保险中,确实遇到地方政府的各种阻力,但出于公平考虑,国家还是应该在养老顶层制度设计完毕后,先实现养老双轨制的并轨。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