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干部监督工作的协调配合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方位监督,构建干部管理监督大格局,河南省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公检法、审计和信访等11个部门近日联合制定下发了《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干部监督信息沟通具体操作办法》。
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职能,主要围绕干部选拔任用和领导干部监督工作,通报干部监督信息,分析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研究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增强干部监督工作合力;交流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做法和经验;研究出台干部监督工作规章制度;协调多部门参加的工作等。联席会议由组织部门召集并提出会议议题,与各成员单位协商确定。联席会议采取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或根据需要临时召开等多种方式。
干部监督信息沟通具体操作办法,旨在完善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之间信息沟通共享和工作衔接,进一步明确了各成员单位信息沟通的内容、方式、时间、承办机构和人员。明确规定,审计部门要及时向组织部门反馈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重大违法违纪线索,经济责任审计的初步结果。组织部门受理群众举报或干部考察中发现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线索,要及时告知执纪执法机关;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检查的情况和查处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典型案例,向审计机关通报;根据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及时向审计部门发出委托书。纪检监察机关对涉及领导干部党纪政纪处分的具体案情、涉案人员,向审计部门通报。同时,要求各成员单位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在规定时限内送达相关信息资料,并保证信息的真实性,不得截留、隐瞒、弄虚作假。对于不履行职责者按照失职渎职处理,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各成员单位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对其他成员单位提供的信息妥善保管,未经批准,不得向外泄露,造成失密泄密者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各成员单位特别是组织部门要在干部监督信息沟通共享的基础上,建立完善干部监督档案,作为选拔任用干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依据。(吴晓春 鲁恒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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