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培育工作方案》和 《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方案》,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了2018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评审和复核结果公示,全国234家企业获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1146家企业获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其中,14家泉企获评“2018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占福建33家入围企业数量的近一半。 近年来,为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骨干企业,国家知识产权部门扎实开展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培育工作,通过培训、走访、数据分析、维权援助等方式,助推企业转型。 据了解,“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评选主要面向区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骨干企业展开,围绕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与保护四个维度,对企业知识产权产出导向、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专利实施情况等进行考评,入选企业均通过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评出。 此次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评审,是经企业自愿申请、各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知识产权局择优推荐、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评审或核查。 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条件 1.属于区域内骨干企业,对产业发展具有一定影响力; 2.《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达90分以上的企业,或者第1-3项一级指标中,某一项一级指标得分比达到80%以上且总分达70分以上的企业。 附—— 福建省2018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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