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总理引用了孟子的这段话,意在表达:让百姓拥有稳定的产业和收入,从而安居乐业,这样就具有稳定不变、比较平和的思想,从而保持社会稳定,也是一个国家长治久安的强国之策。 提及房子,大家最关注的无外乎两个问题: 目前房价如何?我是否买得起房?买完房以后,拥有房屋产权70年,到期了该怎么处理?......关于买房在这里就不多说,毕竟“住房不炒”、“坚决遏制房价上涨”已经成为未来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趋势。
70年产权不是指所有权,是土地使用权 早在2017年两会时,关于房屋70年产权的问题就引发关注,当时,有关部门做了回应:可以续期,不须申请,没有前置条件,也不影响交易。关于不动产保护相关法律方面也将抓紧研究,提出议案。 近日,这部法律法规初具雏形,《民法典各分编(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明确提出: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对此,嘉丰瑞德专业人士表示,所谓的房屋产权,是指我们买的商品房所占用的土地只有70年的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因此大家口中所说的房屋70年产权,实际是指住宅建设用的的使用年限,而并非是房子的所有权。只要你买了房子,房子的所有权就是你的,不存在年限的说法。 也就是说,房子的所有权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塌,这房子就一直是产权人的。但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土地是国家的。根据项目的立项不同,租用国家土地的周期也不同,住宅70年,工业/科教文卫体/综合类50年,商业/旅游/娱乐40年。
或许有人不以为然,30、40岁买房以后,70年后还在不在这个世上都还难说,何必关心这么多。但是房子毕竟是建造在土地上的,即便我们拥有着70年的土地使用权,也会出现问题。尤其是我国历来都会将房产作为自己身后财产的一部分传递给子孙后代,那他们必然就会面临这个难题。 物权草案三大亮点,70年产权将成历史 此次的民法典物权编草案为大家解决了上述问题。作为保护私权利的基本法律体系,民法典的重要意义毋庸置疑,其对于70年产权问题的表述,无疑更具权威性。据了解,这段草案具有三大亮点。 第一、土地使用权满70年之后,可以自动续期,不必担心土地被收回。 2007年实施的《物权法》明确: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2016年12月,有关方面出台《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提出研究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法律安排,推动形成全社会对公民财产长久受保护的良好和稳定预期。此番民法典再次加以确认,意味着民众对于70年产权问题的主要担忧,已经不复存在。 第二、7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有望免费续期。 理解这段一点的关键在于后一句: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这里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两个:一个是《物权法》: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另一个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土地使用者享有优先续期权;如果不按条件续期,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一个说“自动续期”,一个说“有条件续期”,两者谁主谁次?因此,民法典草案对其进行折中,给出一个原则性规定。这个原则性规定虽然模糊,但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做报告时就已明确表示:国务院正式提出修改有关法律的议案后,再进一步做好衔接。 至于自动续期后的费用如何缴纳,缴纳比例是多少,目前还没有定论。
而关于自动续期的方式,有专家认为可以分为四种: 第一种,不缴纳任何费用,自动续期。这也是公众最期待的; 第二种,就是缴纳下一个周期的土地出让金。因为宅地是国有的,所以个人享有的是使用权利,上一个使用周期到了,要你交下一个周期的钱,勉强也说得通; 第三种,考虑到我国房价、地价普遍较贵,下一个使用周期,甚至两三个周期,都免费续。立法规定相应的免费周期年限,然后再下一个周期开始,就要按期缴纳出让金了。贵可能不会很贵,但多少要收一点; 第四种,到期后按年缴纳租金,基本也就是接近于税。和不久后将出台的房地产税,整合在一起的概率较大,至于征多少、减免与否,那是另外一回事。 这四种方式按照常理来说,第一种最理想化,而后三种的概率稍大一些,而最大的应当为第四种,因为涉及到即将出台的房地产税。 第三、技术法理障碍皆已消除,房地产税可能会提速。 70年产权问题一旦得以解决,影响房地产税的法理问题就不复存在。 嘉丰瑞德专业人士表示,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的分离,通过“自动续期”暂时得以解决,征收房地产税也就有了合理的基础。与此同时,去年修订通过的根本大法,明确赋予所有较大的市以立法权,这也为房地产税的“分城施策,分步推进”奠定基础。换句话说,房地产税不会一刀切,有条件的地市可以先行先试,不同地市的税率也有可能不同。 影响房地产税出台的障碍(不动产统一登记、全国住房信息联网以及国地税合并),早已宣告完成,再加上如今的70年产权到期自动续期这颗定心丸,至此,房地产税的出台可能会提速,只等待最后的立法确认。 (责任编辑:海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