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场要配备卫星定位系统接受监管 按照驾考考场管理细则的规定,辖区考场分布不能满足最低服务半径要求的,可以通过申请政府资金自建,实在不具备条件自建的也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公开公平选定和使用社会考场,并对自建考场和社会考场规定了详细的标准。 自建考场除满足场地、路段等硬件条件外,还必须建立场地、车辆、设施日常检查,考试系统日常维护,考试工作台账记录管理,考试异常情况处置等完备的考场运行管理制度;按规定使用考试系统,设置音视频监管和卫星定位设备,应用考试监管系统,符合公安部和省厅相关要求。 社会考场要求更为严格,除满足以上要求外,还明确考场不能是驾校的训练场地,不能免费使用。承担大型汽车类准驾车型考试任务的,除中型客车外,每种考试车配置不得低于2辆,单日考试总能力不得低于80人次;承担小型汽车类准驾车型考试任务的,单日考试总能力不得低于400人次。 对于非因不可抗力,当月考试天数低于本月法定工作日80%的社会考场,或者因场地、系统、设备或者车辆等原因无法正常考试,导致考场当月考试天数低于本月法定工作日50%的,交警支队将停止该考场的考试计划安排。 本报记者 张泰来 (责任编辑:梦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