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津燃气集团董事长被曝接受调查 疑涉中石油案9月10日,本报记者独家从天津市官方多个渠道获悉,天津燃气集团董事长金建平已被双规。
天津市委组织部一位官员透露,金建平涉嫌经济问题被双规,但具体什么事他表示不清楚,并称是“天津市纪检委在办案”。天津市国资委也有官员向本报记者证实了金被双规的消息。
9月5日,一位接近当地官方的内部消息人士向本报透露,金前几天在河北香河家中,出门买早点时被控制。家中也查出一部分现金。 消息人士还称,金建平案可能事涉中石油。此前金得到风声,想出国但没走成,“金建平的部分家人已经在国外了”。据天津燃气集团一位高管透露,近日燃气集团内部将开会通报此事。此前,燃气集团只有内部一些高层知道金涉案。 近年来,天津市限于减排的巨大压力,大力推进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替代煤炭的各项工程,加大力度建设燃气发电厂等设施。天津市对气源的多元化供应需求较为迫切。天津燃气集团因此在扩建、新建市区燃气管网、向燃气电厂供气等方面充当重要角色。金建平本人无疑由此获得了较大的发挥空间。 高管称金犯案“被抓” 自上周起,金建平的手机就一直处于关机状态。9月2日,天津津燃公用(HK 01265)发布公告,称金建平由于工作重新调配已辞任董事会主席、执行董事、薪酬委员会成员、提名委员会主席及监察主任。该公司执行董事张天华已获委任为董事会主席、薪酬委员会成员及提名委员会主席。变动自9月1日起生效。天津燃气集团是津燃公用的控股股东。 天津市燃气集团成立于2000年,燃气管网覆盖天津全市所有区县,资产140多亿,为大型国有独资企业。 津燃公用曾用名天津天联公用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联公司)。按前董事会主席金建平在官网的介绍,津燃公用为天津市具有主导和保障作用的天然气供应商。 2005年8月,天津市燃气集团收购天津联盛投资集团持有的天联公司17.5%内资股股份(持股比例由9.07%增至26.57%),成为天联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2011年7月25日,金建平被任命为津燃公用董事长, 并获变更成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此前金建平除任天津燃气集团董事长外,还任津燃公用公司上述职位。 1959年出生的金建平,天津人,研究生学历。2002年起任天津燃气集团总经理,2011年7月升任集团董事长。金曾于2002年被评为天津市优秀企业家,次年由组织部派赴澳大利亚进修。 近一周来,当本报反复询问天津燃气集团官员金建平的去向,该集团回答本报记者的统一口径是:“金建平出门了。”对于金建平手机一直关机,集团党委办称:“这几天可能有事吧。” 至于出门去哪里以及何时回来,党委办、公司办和公司管理层均称:“上周出门的。具体没通知我们。” 一位集团高管证实了金涉案的消息,他说:“组织方面说有这事(被抓)。不是协助调查,他自己犯了案。”前述接近天津官方的消息人士称,金建平案或事涉中石油。不过这位高管称,尚不清楚具体所涉何事。 值得注意的是,在津燃公用发布董事会主席换角公告前,还曾于8月29日发布澄清公告,内容有关该公司2013年7月12日与天津燃气订立的管道建设框架协议,具体为天津燃气及或其联营公司可就天津津燃公用及或其附属公司于2013年7月12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招标的燃气管道建设项目投标。 澄清公告称:“由于无心之失,此前公布误列于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及截至201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本集团并无接受天津燃气及或其联营公司所提供的任何管道建设服务”,并澄清“于该公布日期前,本集团已接受天津燃气及或其联营公司所提供的管道建设服务,于截至201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本集团产生的交易总金额为约人民币907,000元”。 该公告的落款正是当时仍作为津燃公用董事会主席的金建平。没料到几天后事情起了变化。 值得一提的是,双方合作密切。2009年7月2日,天津天联公司与天津市燃气集团订立有条件性的天然气输送合同。根据合同,天津市燃气集团借助天联公司的燃气管道输送天然气至最终用户,并向后者支付天然气管道输送费。 与中石油有密切合作 金几乎见证了燃气在天津市的蓬勃发展。2011年10月,金曾公开表示,到2015年,天津市燃气供热面积将从目前的150万平方米提高到4000万平方米以上,燃气供热比重将从不足1%提高到11%以上。届时,全市的天然气年供气量将超过100亿立方米,是2010年年供气14亿立方米的7倍以上。 金称,“十二五”期间,滨海新区的快速发展,城乡一体化的推进,生态宜居城市的建设,都对天津燃气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发展空间。 这背后也离不开中石油等的气源供应。 金建平曾表示,“十二五”期间,燃气集团将以中石油、中海油为主,在现有大港、华北、陕京、渤海四个气源基础上,新增唐山液化天然气、煤制天然气、天津港液化天然气气源,使气源数由4个增加至7个。 金涉案,当地业界也多猜测或与中石油窝案有关。 据了解,天津燃气集团与中石油业务密切。2001年开始,天津燃气集团就与中石油合作在天津的西部投资兴建了天津市首座天然气加气母站和一个子站。 2004年3月24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与天津燃气集团在北京正式签署陕京第二条输气管道(简称“陕京二线”)《“照付不议”天然气买卖与输送合同》。 2010年6月29日,中石油与天津燃气集团签署合作协议,双方决定成立合资公司,共同建设5条天然气高压干线和地下储气库工程,共同开发建设、运营大港地区的燃气市场。 2010年8月18日,两者合资的中石油天津天然气管道公司成立暨揭牌仪式在滨海新区举行。中石油天津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由昆仑能源有限公司代中石油出资,由大港油田公司负责组织实施,与天津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建设,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项目建设总投资预计23亿元。管道公司经营目标为开发天然气管道输送及相关业务,规划新建5条天然气高压干线;并参股大港油田地下储气库,并经营建设天津滨海新区南港工业区燃气基础设施。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