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媒联盟 据 新华报业网讯 记者昨从省劳动监察总队获悉,为加大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的打击力度,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印发《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查处工作座谈会纪要》,联手执法快速处理工资拖欠行为。 上述《纪要》规定,对用人单位拒绝提供或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有关工资支付凭证等证据材料的,人社部门可按劳动者提供的工资数额及其他证据,直接认定是否涉嫌拒不支付报酬罪。 人社部门发现行为人通过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报酬或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的,数额较大,经责令支付,在指定期限内仍不支付的,应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机关。对涉案人员众多、行为人涉嫌跨区域犯罪、社会影响较大,或涉嫌犯罪行为人故意销毁会计账簿、职工名册等材料,以及转移财产、恶意清偿、虚假破产、逃匿、暴力抗法等紧急情形下,人社部门应及时通报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在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过程中,各级人社部门、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加强沟通协调和联动配合,通过多种形式实现信息共享,将用人单位和个人支付劳动报酬的违法犯罪信息作为对相关主体进行信用评价和联动监管的依据。 (黄红芳)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