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12月2日讯 自今年11月25日至2014年1月16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市公安、住房城乡建设、交通、水利、国资监管、工商行政管理和总工会等部门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采取用人单位自查与登门逐户实地执法检查相结合等方式进行,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特别是今年首次将全市建筑施工企业、重大在建交通、水利项目施工单位全部纳入检查范围。 对检查中发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将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相关规定,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还将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进一步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的处罚力度,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通讯员 徐鹏程 YMG记者 任雪娜)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