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土地是农民的生存之本。农村建设用地事关全局、事关社会稳定、事关百姓安居乐业、事关城乡协调发展。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成为各级政府一项重要的职责和神圣的政治任务!在这个问题上,我们没有退路,没有选择。然而在国家土地资源相当紧缺的情况下,部分地方党委、政府,置国家有关土地法律法规于不顾,不法侵占农民土地,视民生为儿戏。面对讨说法的农民和媒体,个别政府部门采取“踢皮球”和“躲猫猫”等方式,加快非法占用土地、兴建商品房的步伐,致使失地农民怨声迭起,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后果。 有媒体报道,近期媒体多次接到山西省临猗县北辛乡和孙吉镇群众电话反映,该两个乡镇正在违规占用大片土地搞商品房建设。接到举报后,媒体派员深入实地调查了解。在调查中确认,临猗县北辛乡和孙吉镇非法占用土地建造商品房情况属实。他们有的非法征用土地后长期搁置,农民见闲置成荒便开垦种植农作物,却遭到当地相关部门的毁坏。农民们找政府讨说法,却遭冷遇,到施工现场去阻止施工,却被工头派人毒打。他们有的商品房项目是未批先建,靠擦边球钻孔子,靠“踢皮球”绕圈子,以各种手段企图躲过民众和媒体监督,为非法占地建设项目赢得时间。 临猗县政府某些官员的“下马威”和“躲猫猫”,难免政府和开发商之间存在利益链条之嫌,开发商之所以敢胆大妄为施工建设,甚至出现暴力事件,政府个别官员无疑在充当开发商的“保护伞”。两个正在建设的工地都位于距离乡镇政府数十米之远,当地政府及职能部门敢为不法建设大开绿灯,却不敢面对媒体监督,其中的隐情和猫腻可想而知。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保证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民参与发展进程、共享发展成果。如果忽视农民群众的愿 望和切身利益,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长期滞后,发展就不可能是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就无法落实。新农村建设,是为了给农民带来更多的实惠,而土地是农 民的命根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要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来征用土地,保护农民种田的积极性,而不是以牺牲农民的根本利益为手段和目的。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在十八大前提出,征地问题之所以在一些地方引发了矛盾,一是城市化、工业化进程加快,面对短时间内需要完成征地的压力,部分地方政府一定 程度上忽略或者漠视了征地应有的法律程序,从而引发纠纷;二是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设计存在问题,把补偿和安置混在了一起,从而容易引发矛盾;三是缺乏有效 的纠纷调处机制,从近几年的征地纠纷来看,大多数农民并不是反对征地,而是因为权利得不到有效的保障。 各级政府部门在新农村建设中应该以“心为民所想,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高尚情操来严格规范从政行为,临猗县相关部门应该认真学习国家有关 土地征用的法律法规,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以政策为导向,对非法占用农民土地问题及时做出正确处理,给农民和社会一个说法,立即停止非法侵占农民耕地的行为,从而保障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健康发展。(本网评论员 刘 宸)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