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晚报讯(记者孙莹)男青年张某自己投资、创业却屡尝败绩,炒股赔钱,开网店也赔钱,在资金周转不过来时,他用多家银行的信用卡透支提现37万余元。昨天,张某在西城法院出庭受审。
检方指控称,2008年至2011年间,张某先后申办了多家银行的信用卡,后透支消费、提取现金。截至今年4月,欠款本金共计37万余元,经银行信用卡中心多次催收后三个月内仍拒不归还。
西城检察院认为,应当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张某全部认可检方的指控事实。张某说,他办第一张卡是在2008年,当时就是为了刷卡消费方便。之后几年,张某办卡的数量也越来越多,最多时拥有20余张信用卡。
“为什么办这么多?”法官问。张某说:“有时候为了消费,有时候就是为了要银行送的礼品。”
张某曾经从事美发行业,月收入不高。2012年,不满30岁的他自己开了一个网店,还炒股票、期货,光股票就投了十几万,可没想到却屡屡失败。
张某说,他的信用卡资金都用来做网店的周转资金了,将近一年的时间就靠“以卡养卡”的方式周转。
“现在银行的欠款你打算怎么办?”法官问,37万元对于家人都在农村、自己又无业的张某来说不是个小数目。“我会积极配合还钱的。银行冻结我的信用卡后,我也在找工作,想赶紧还钱。”
公诉人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数额巨大,应当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在量刑方面,依法应在有期徒刑五年至十年量刑。
在庭审中,张某的辩护律师对银行诱导办卡提出了质疑,并认为银行也存在重大的监督失职。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