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梁柳宁(原广西区宗教局面)。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覃宏,副主任莫松坚;贵港三区两县市民族宗教局长、重点宗教场所乡镇政府相关领导;全市各宗教团体、宗教场所相关人员等应邀出席学习培训班并讲课。广西道教协会副会长、贵港市(桂平)道教协会会长、白石山三清观住持陈应伟道长带领道众出席活动。
一是要精心组织实施。精心筹划活动方案,确定宣传学习人员、时间、内容和活动开展方式。落实组织、人员和经费保障,任务明确到宗教活动场所,责任落实到人员。二是要创新活动形式。通过举办座谈会、讲座、报告会、培训班、开展知识竞赛等形式,组织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进行宗教政策法规学习。通过政策法规上墙、讲经讲道、课堂教学以及悬挂宣传横幅、摆设宣传台、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现场提供宗教政策法规咨询等方式,利用报刊、网站等媒体,宣传宗教政策法规。三是要推动重点工作。要把开展“学习月”活动与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落实中央十部门文件精神、治理乱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教职人员社会保障工作及宗教场所基础信息统计等等专项工作结合起来,推动整体宗教工作。四是要发挥宗教界作用。充分调动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的积极性,使他们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组建政教联合的“宗教政策法规”讲师队伍,从而使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更贴近信教群众,取得更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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