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媒联盟—福建】讯:为大力传承弘扬新时代晋江刑警“背包”精神,10月25日,晋江市公安局启动社区民警“住村”工作,陈埭派出所作为试点单位先行启动,今后该所社区民警在每周工作时间内将住进村民家中一至两个晚上,通过零距离接触,更加全面掌握社情民意,通过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提高群众满意率。 据了解,上世纪90年代,由于交通和通讯不发达,在晋江,每当发生恶性案件,办案民警打起背包进驻案发地,就近安营扎寨,案子不破兵不收,这一住短则三五天,长则四五十天。群众称这种打背包办案的做法为“背包精神”。 面对新时代新要求,晋江市公安局深入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及“背包”精神,探索出台“新时代、新背包、新内涵、新征程”社区民警驻村新模式。 今后,陈埭派出所每名社区民警在每周工作时间内选择一名群众广泛认可的村民,入住该村民家中一至二个晚上。入住村民家时,每名社区民警须携带专用的“住村包”,该背包内装有被子、洗漱用品的“生活包”以及“工作包”和“数据包”等,并按标准向村民支付相应的住宿、餐饮费用等。 陈埭派出所溪边村社区民警赖永辉表示,“住村”工作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米路”,他决心住村后努力开展好信息收集、人口管理、治安防范、服务群众等各项公安工作,真正接地气,与老百姓打成一片。同时他将严格遵守纪律制度,做到亲民不扰民,真正将更多时间用于开展基层基础工作,提高见警率和辖区群众满意率。 泉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晋江市公安局局长李森建表示,社区民警住村后,通过与村民零距离接触,能更加全面地掌握掌握社情民意,对管理实有人口做到更加心中有数,更加便于开展治安防范和面对面宣传,更好地维护治安秩序、开展矛盾化解、隐患排查和刑事打击,更好地拉近与群众的距离,及时提供服务,接受监督。(黄友恭 何金海 张金坛 报道) (责任编辑:梦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