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媒联盟-福建】讯:为实现全市“水清、河畅、岸绿、生态”的工作目标,根据《晋江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部署,晋江市公安局建立与河长制相配套的“河道警长制”, 加大对涉嫌水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为晋江市环境治理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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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积极落实《晋江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对应实行河长体系,共配置市、镇、村三级河道警长157名。其中市级河流13条由晋江市公安局局领导担任总警长,8条镇级河道由流经区域的辖区派出所主要领导担任镇级河道警长、社区民警担任村级河道警长。 该局要求“河道警长”要定期加强对应河道的巡逻守候,重点围绕皮革、电镀、酸洗、印染、鞋模等重点行业,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沿湖、沿河非法排污口及“低、小、散”非法排污企业,及时排查掌握各类涉水环境矛盾纠纷、风险隐患和不安定因素,第一时间向当地党委政府和“河长办”汇报,协助做好化解工作。同时,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加大对水环境污染犯罪打击力度,依法严惩破坏水环境资源的犯罪行为。今年第一季度,该局共开展执法排查18次,侦破环境资源类违法犯罪案件13起,抓获犯罪人员14名。 打击水环境污染犯罪工作是一项长期性、艰巨性的工作,为全面扎实推进全市打击水环境污染犯罪工作,调动基层单位打击水环境违法犯罪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该局把打击水环境污染犯罪工作纳入全局绩效考核方案中,加重日常工作考核权重,严格考核奖惩,以创新的绩效考核推动打击水污染环境违法犯罪工作开展。 此外,该局在重拳打击水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过程中,秉承“打击不是目的,最终目的是要建设和谐的生态环境”的理念,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如充分利用报纸媒体资源、晋江治安官方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手段不断推送专题信息,深入辖区举办执法讲座等,大张旗鼓宣传公安机关打击水环境污染犯罪的声势和打击成效,表明公安机关对水环境污染犯罪“零容忍”的鲜明态度,进一步提高全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识。(黄友恭 蒋贤花 报道) 中国传媒联盟 纠错QQ/微信:22305878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