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媒联盟 据 中国社会新闻网1月22日讯(关怀 记者岳斌)2015年1月20日,四川江油男子梁某某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再次领到自己的143.7mg/100ml血液乙醇含量检测报告。三年时间内两次醉酒驾驶,屡教不改的梁某某再次因为涉嫌危险驾驶罪将受到法律的惩治。 2015年1月15日21时50分,正在江油市纪念碑街人民医院路段开展集中酒驾检查的江油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突然一辆由金轮干道往太白广场方向行驶的摩托车晃晃悠悠地进入检查组的视线,交警将这辆川BG43XX号二轮摩托车拦截下来,驾驶摩托车的男子一身酒气,面对执勤交警询问是否饮酒,打着饱嗝吐出酒气的男子语无伦次。 检查现场 交警要求该男子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时,男子掏尽了身上口袋,只拿出自己的身份证。从身份证上显示,该男子姓梁,58岁,四川江油市人,而他所驾驶的摩托车是从别人那里借来的。 “我记得你是不是以前醉驾被处理过哦”,看着交警在询问自己,男子说道:“上次我不是已经接受处罚了得嘛,被关了一个月不说,驾照也“洗白”了”。旁边围观的群众纷纷开始指责梁某某:“这种人连驾驶证都没得了还敢喝酒骑摩托车,胆子也太大了,纯粹是不要命的,幸好交警把你抓到,不然惹了祸事就糟了!” 原来早在2011年12月24日20时许,同样是在江油市纪念碑街肯德基路段,梁某某也曾驾驶川BG43XX号二轮摩托车被检查酒驾的交警查获,通过抽血检测,梁某某血液乙醇含量是128mg/100ml。2012年2月22日,江油市人民法院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梁某某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同时驾照被吊销。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中国传媒联盟 纠错QQ:2230587892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