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警情、快出击,“瘾君子”大营落网
4月12日深夜,市局刑警支队一大队民警接群众举报:一天津籍男子正在市区某娱乐场所内进行毒品交易。接报后,苏建业支队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一大队全体民警连夜开展工作。一大队贾玉峰同志迅速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找寻目标人员的行踪。由于该娱乐场所内人员众多,环境复杂不利于抓捕行动的开展,上案民警在准确锁定预捕对象后立即对其进行了严密监控,凌晨时分,两名预捕对象驾车驶离市区驶入了枣强大营镇某宾馆。凌晨2时许,侦查民警在熟悉预捕区域环境后果断开展抓捕行动,一举将躲在宾馆内吸食冰毒的李某某(天津人,绰号:老四)、白某某(吉林人,绰号:大炮)、木某(女)、衡水籍周某等四人抓获,当场缴获冰毒2克,吸毒工具1部,猎枪子弹一发。
——挖余罪、解疑团,“涉枪案”图穷匕现
经讯问,李某某、周某等人对吸食毒品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但均否认持有当场查获的猎枪子弹。李某某、周某有多次犯罪前科,避重就轻拒不交待猎枪子弹的出处,似有重大隐情,侦查工作一度陷入僵局。该情况引起了何凤林副局长的高度重视,他亲自上案研究案情,并要求上案民警将该情况通报给枣强县局寻求新的突破。枣强刑警大队接报后随即反馈回一重要信息:3月21日,省公安厅交办的一起涉枪案线索中提及的当事人为“大炮”和“老四”。一大队民警循线深入研判,随即确定李某某即为省厅涉枪案件中的当事人“老四”。上案民警随即兵分两路,一路由枣强刑警大队组织人员对“大炮”和“老四”经常落脚地枣强县的关系人进行摸排调查,一路由支队一大队民警加大对李某某、白某某等人的审讯工作力度。当日,在开展工作七个多小时后,枣强县局成功锁定并抓获了该案重要涉案犯罪嫌疑人枣强籍赵某某,起获赵某某私藏的钢珠手枪一把、子弹七发及天津李某某存放在其家中的猎枪一支。与此同时,刑警支队民警据犯罪嫌疑人周某的供述在其家中起获李某某、白某某存放其家中的双管猎枪一支。在铁证面前,李某某、白某某等人如实供述了制造、运输、非法持有枪支的全部犯罪事实,省厅交办的“3.21”涉枪案全面告破。
——深经营、追穷寇,“毒贩子”终落法网
审理查明:2013年以来,沧州献县籍贩毒嫌疑人刘某多次携带大量冰毒到枣强县与周某进行毒品交易。按照何凤林副局长“深入经营,务必摧毁这一贩毒渠道”的指示精神,上案民警连续作战,短期内准确锁定了该刘的行踪,并截获重要情报:该刘将于4月16日到枣强贩卖毒品。闻讯后,刑警支队苏建业支队长亲自制定抓捕预案并调集刑警支队、枣强县刑警大队、大营分局30余名警力兵分多路在枣强主要路口设卡布控。该刘反侦查意识极强,反复变更交易时间、地点。连续三昼夜,上案民警始终坚守岗位寸步不离。4月18日18时许,该刘所乘车辆终于出现,布控民警按照既定预案分兵开展工作,一路负责跟踪侦查,一路火速赶赴该刘临时确定的毒品交易地点进行秘密布控。19时许,上案民警将刚刚完成毒品交易的犯罪嫌疑人刘某、周某成功抓获,并当场缴获冰毒120余克、麻古2粒、吸毒工具一部、毒资现金6000余元。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刘某等人对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了自2013年以来,其先后三次来衡贩卖冰毒100余克的犯罪事实。
据刘某供述,上案民警连夜抓获从其处购买冰毒的吸食毒品的违法人员4名。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白某某、刘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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