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清河:谁在“保护”霸道的长江所!中国传媒联盟 据 网友在线 讯: 河北省清河县网友反映:清河县公安局长江派出所屡屡包庇户籍人员亲属违法、故意不作为、违法无责任的事件。 2012年9月14日上午,河北省清河县医药药材有限公司的不法股东在位于清河县公安局长江派出所南侧、距离不足200米的“滨江花园小区”大门口北侧拉起了黑底白字的条幅,公开以“潜逃”、“坑国家”、“害职工”的言辞侮辱该公司女董事长,并捏造“偷税漏税”、“贪污腐败”的事实公开诋毁该公司女董事长。 在女董事长报警后,长江派出所人员当即出警,在现场查勘后,未采取任何措施,故意放任不管;2013年5月威县法院判决清河县公安局对沈凤兰、耿荣玲、郭连月等人在违法行为是否处理采取措施; 至今该长江派出所仍然蓄意包庇违法人员、掩盖不法事实。 究其原因,清河县公安局长江派出所户籍人员尹春生之妻郭连月、其父尹洪祥公开参与了不法股东的系列违法行为,由于该特殊关系,致使清河县长江派出所的干警肆意包庇、故意不作为。 不仅如此,清河县噶举长江派出所的户籍还曾经出现过“高洁”的神秘户口,造成“一女两户、两个婚姻证件同时存在”的离奇现状。 有一女人原来叫“邵文静”(音),后来又叫“高洁”(音),有两个户口本、两张身份证!她用“邵文静”的身份证很早以前就有了一个婚史;2013年3、4月间又用“高洁”的身份证同清河县公安局的一个人员结婚了!一个什么样的女人,居然能够同时存在两个婚姻、持两个《结婚证》?还是跟清河县公安局内部的人员结婚了! 一个拒绝透露姓名的退休警务人员指点:是有这么回事儿,是长江派出所的事情,就是前一段时间听他们内部人说的,已经往(清河县公安)局里汇报了;“高洁”(音)是用一个大学毕业证2011年7月22日由石家庄迁入,落在“文昌路2236号”,几分钟后迁往“新一村一号”;显示“1988年11月14日生”,没有任何籍贯信息,身份证号:130534198811140063;2013年4月15日被申请删除了,删除申请人就是“邵文静”。2013年3、4月间以“高洁”的姓名同清河县公安局一个潘姓男士结婚。 “邵文静”,1981年11月2日生,籍贯:清河县油坊镇召庄村(音);身份证号:13053419811102XXXX; 知情人透露:前几年这个女人闹的更邪乎,也是跟一个许姓男孩子没领结婚证就生了孩子,在互联网上都有过“出示艳照认爹”的新鲜事儿,听说还打起了官司,人家男家是不知道这个女人已经结婚了,否则这样的官司怎么打呀?还付出了“巨额抚养费”的代价!也是发生在清河县公安局长江派出所辖区内的事情,有了长江派出所这样的“保护伞”,这个女人什么违法行为也没有事了!在有关单位调查的时候,“高洁”自称给某人的银行卡上打入5万元,让其了结这个事。此后,还真的就没有追究任何人的法律责任、没有任何人因此被追究!听说是推到了一个临时户籍人员身上,其实都明白是在骗人,没有单位领导吐口,谁敢随便上户口?人员数的变动,谁负责? 为了包庇亲属违法就故意不作为、为了某种利益就故意包庇两户口的违法行为,究竟是什么样的人用什么样的特权在做清河县公安局长江派出所的“保护伞”?执法机关公开的违法行为为什么没有人管? 来源:网友在线http://www.wyzx.pw/news/?3699.html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