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媒联盟—福建】近日,晋江市公安局起诉一名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犯罪嫌疑人巫某(男,42岁,江西人)。 去年8月份,犯罪嫌疑人巫某从晋江市陈埭镇老坊脚收购一批印有某品牌商标标识的鞋底、中底片及鞋盒等原材料,随后又从洋埭村二手收购商收购了一批鞋面材料。采购完原辅材料后,巫某将上述原辅材料运到其位于晋江市陈埭镇横坂村开元路79号的租房中,进行加工生产假冒品牌女式运动鞋。 2018年12月份,民警在微信朋友圈中偶然发现了一条“有趣”的微商广告:“关爱老年人健康,从生活点滴开始”并附有相关的产品图片。民警从照片中找到了上述地点,发现只是一个小地摊,并且没有发现有在售卖假冒品牌产品。 随即,民警顺藤摸瓜,跟随地摊主找到了其住处,发现该建筑为一层老旧平房,内为一生产假冒品牌运动鞋的小作坊。 12月5日9时许,晋江民警将该生产假冒品牌运动鞋窝点一举查获,现场查获印有假冒品牌商标标识的成品鞋1360双、鞋底610双、鞋面28双、鞋舌251双、中底片520双、冲刀7只及针车一台。经鉴定:被侵权的假冒品牌女式运动鞋的市场批发价格为人民币66640元。 犯罪嫌疑人巫某到案后,表示后悔莫及,承认法律意识淡薄,不知道生产的假冒产品已经触犯法律。好在这批假冒鞋子并未加工完成,其也尚未开始正式售卖,并未造成实际后果。他表示,愿意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希望念在他是初犯,能够得到从轻处罚。 最终,犯罪嫌疑人巫某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于被晋江警方移送晋江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黄友恭 朱运培 陈礼斌 报道) (责任编辑:海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