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媒联盟—福建】讯:3月15日凌晨,晋江警方抓获通过缜密侦查抓获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杨某玲(女,28岁,漳浦人)李某阳(男,29岁,惠安人),破获“网络贷款”类诈骗案20起,涉案金额10万余元。
今年1月29日,晋江市池店镇的刘先生因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便想起自己的微信通讯录里有个昵称叫“XXX身份证贷”的微信好友。虽然没有见过面也忘了什么时候添加的好友,但急需资金的刘先生还是试着联系了该微信好友询问贷款的事宜,接着还按照对方的要求提供了自己的身份证和银行卡等信息进行审核。
没想到贷款进展的相当顺利,对方很快就发来了申请贷款35000元审核通过的截图,并要求刘先生支付5%的返点和手续费等款项1750元钱。不料,过了24小时该放款的时间,刘先生却没有受到贷款,联系对方还被拉黑。意识到被骗的刘先生便报警求助。
接到报警后,警方迅速展开侦查,发现暂住在梅岭街道竹树下社区的杨某玲和李某阳有重大作案嫌疑。通过跟踪守候,3月15日凌晨1时许,民警在晋江市青阳街道莲屿社区一商厦二楼抓获杨某玲和李某阳。
经查,李某阳、杨某玲利用微信“附近的人”或“摇一摇”添加他人为好友,由于他们的昵称都为“XXX身份证贷”,别人从昵称上就认为他们是做“贷款”的,特别是有的人因为资金需要就会主动联系他们。
李某阳、杨某玲便在聊天过程中获取对方银行卡号、手机号码等信息,并告知对方该情况可办理贷款。而后,利用软件软件P贷款进度的图片以及编辑贷款审核通过的短信,发送给对方,假称贷款审核已经通过,获取对方信任后,再要求对方支付包装跟点数费,支付金额是他们贷款数额的5%,如果对方没那么多钱,就要求对方支付200-500元不等的费用。从今年1月至3月份两人共作案20多起,诈骗赃款10万余元。
目前,李某阳、杨某玲两人因涉嫌诈骗被警方刑事拘留,其家属表示将积极帮忙退赃,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本网与警方提醒,在办理贷款时,一定通过银行等正规途径办理贷款业务,贷款时需要先给保证金或者利息的等费用的,一般都是骗子。(黄友恭 张金坛 施天助 报道)
(责任编辑:海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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