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媒联盟—福建】讯:子欲孝而亲不在,这是人生一大憾事,而这样的痛就真真切切发生在湖北男子杨某峰身上。年少犯下命案,他“隐姓埋名”潜逃21年,父亲过世也不敢回家送终,但终究难逃法网。1月10日上午,杨某峰被移交湖北警方处理。
没有身份证的男子
1月7日凌晨3时许,晋江市新塘派出所接报称沙塘社区一餐饮店门口发生一起纠纷。民警至现场后,将当事双方带回了所里审查。
“我姓汪,江西人,身份证号码我记不住。”本是一起简单的纠纷案,民警在询问中,一名男子提供了个人信息,民警查询后发现与实际严重不符。
男子无法提供身份证证明身份,遮遮掩掩的态度也让民警察觉到事情可能不只那么简单。经过进一步的审查,男子才说出自己其实叫杨某平,湖北人,1972年出生。
但民警核查后发现仍旧与实际有出入,男子并没有说实话。派出所民警将事情经过原委上报了该局合成研判作战中心,终于查实男子的真实姓名为杨某峰,湖北人,1972年出生,涉嫌于1998年7月15日在湖北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是一名网上在逃人员。
“杨某平是杨某峰的一个曾用名,但他故意提供了一个谐音字。”经办民警王警官说,杨某峰存着侥幸心理,但终究逃不过民警的“火眼金睛”。
潜逃21年父亲过世不敢回家送终
被识破后的杨某峰对自己当年一时冲动犯下命案后悔不已。
1998年,当年的杨某峰不过25岁,正值青春,他在湖北罗田县当地的一家酒店做帮厨。7月15日那天,他和同事到山上的一个池塘钓鱼,后来才知道那个池塘是有人家的,人家过来赶人,杨某峰和同事和对方产生了纠纷。
25岁是一个容易冲动的年纪,事后杨某峰和2个同事到了那户人家家里,打了对方一顿。“我是后来听村里人说,那人死了,警察都到了我家里。”杨某峰说,当时他心凉了半截,很害怕就从村里面逃走了。
一开始杨某峰逃到了县里,后来又逃出了湖北,去了广东东莞、福建晋江。“不敢回家,每个晚上都睡不着。”杨某峰说,逃亡的这21年里,他每个晚上都要喝酒才能入睡。
杨某峰犯事逃走后,他的老婆也离开了家,留下当时年仅2岁的儿子由杨某峰年迈的双亲抚养。
十几年前杨某峰的父亲过世,因为潜逃在外,他不敢回家送终。三年前,杨某峰偷偷回了一次老家,看见已经80岁的老母亲步履蹒跚,儿子已长大,但他始终不敢靠近家门。
“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一定改过自新。”潜逃在外的杨某峰靠给鞋业公司拉业务为生,因为没有身份证无法办理银行卡,他收钱只收现金,一天赚多少花多少。“不知道自己明天会在哪里,存钱根本没有必要。”
逃亡不是出路,回避解决不了问题。临近春节,作为公安机关的职责所在,在逃人员一日不到案,绝不会放弃抓捕,警方希望在逃人员及时投案自首,在逃人员的亲人寻找和规劝亲人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早日与家人团聚。(黄友恭 庄凌龙 陈雅晴 报道)
(责任编辑:海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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