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司法厅长陈明国在绵阳调研时强调:司法行政工作要有为才有位
上图:陈明国在基层司法所调研指导工作 上图:陈明国在游仙区小枧镇司法所调研 上图:调研座谈会 中国传媒联盟 讯(赵银熙 许睿 文/图)8月25日,四川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陈明国在深入到绵阳市调研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暨司法行政工作时强调,司法行政工作要树立有为才有位的指导思想,积极主动作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党委政府分忧解难。 当天,陈明国一行在绵阳市副市长、市公安局长王明华和绵阳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苏杰等陪同下,先后深入到游仙区小枧沟镇司法所、游仙区新桥镇司法所、新桥镇派出所联动调解室、涪城区城厢街道司法所,对基层司法所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和推进法治建设及服务群众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等项工作开展了深入细致地调研和指导。 陈明国在听取绵阳市司法行政工作汇报后指出,绵阳司法行政工作卓有成效,“六五”普法、法律援助等多项工作荣获全国先进,尤其是新媒体普法走在了全省全国前列并在全省推广。绵阳下一步的司法行政工作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得力,希望绵阳司法行政工作能走在全省甚至全国前列,这是我最大的愿望。 陈明国要求,司法行政工作一定要树立“有为才有位”的指导思想,要通过努力工作、努力发挥职能作用、努力为党委政府分忧解难,将司法行政工作的价值体现出来;从目前司法改革趋势来看,司法行政工作的天地很宽广,在法治建设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执法工作是关键少数,老百姓的参与和老百姓的法律需求才是大多数,一定要有这样的信心和认识来对待司法行政工作;要全力抓好司法所规范化信息化建设,用好司法所建设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和市级配套资金,司法所工作是基础,社区矫正工作落地了、人民调解工作发挥出来了、安置帮教到位了,其他工作的推动就有了基本的渠道,务必要抓好抓实;要进一步完善司法所运行机制,根据目前司法所现状,将司法所确定不同的类别,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日常工作运行规范化机制,并真正发挥出作用;要抓好司法所业务规范,有一套自己的规范工作程序,通过信息化建设促进业务规范化,司法所工作人员一定要熟悉具体操作,将信息化建设抓好用好;要理顺司法所外部机制,理顺与乡镇党委政府、村(居)、社的关系,理顺与派出所“公调对接”的关系,理顺与综治中心的关系,确保基层司法所工作运转得更好;要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认清“人民调解”和社区矫正中心的法定职能,充分发挥好司法行政的职能作用,当好当地党委政府的“法治助手”,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有力法治支撑,为广大人民群众法律需求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服务,为维护一方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责任编辑:海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