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媒联盟-福建】讯:一名广西籍男子覃某(21岁)因微信买机车被骗,心有不甘,依靠在网上发布虚假售车信息诈骗他人钱财,从此踏上歧途。昨日,覃某被晋江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经了解,陈某(男,18岁,晋江人)家住在晋江市新塘街道后库社区,案发当日,他在家中通过微信朋友圈看到有一好友发布消息:出售摩托机车。在查看了其中一款绿色机车的图片后,陈某很是心动,遂与对方取得联系,于是就这么跳进了一场骗术陷阱里了。
对方首先称钱款可分期付款但需审核,在陈某将身份证、银行卡、本人照片及手机号码发给对方后,对方又称需付5000元定金和980元运费后才能发货。陈某当时虽然也有些怀疑对方的真实性,但一想到不久就有一辆拉风的机车,一时被欣喜冲昏了头脑,就通过微信先后转账5980元给对方。直到 18日下午,陈某再次联系对方时,发现对方久不回复,并将其微信删除。此时,陈某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赶紧打电话报了警。
民警接警后迅速介入调查,经过努力,最终将嫌疑目标锁定为覃某。日前,民警远赴广西将覃某(男,21岁,广西人)抓获,并带回晋江作进一步调查。
经审讯,覃某对自己所犯诈骗事实供认不讳,同时还供认其自16年9月起,通过在网上百度贴吧、闲鱼、58同城等平台发布虚假出售摩托车的信息,留下自己的微信号,如果有人微信联系自己买车,就以先付定金为由,等钱到手后将对方删除或者拉黑的方式诈骗了他人钱财的十几起违法事实。其中每次诈骗所得最少有2000多元,最多也有10000多元。
当谈到诈骗缘由时,覃某说,他16年8月在广东打工时,在微信上买机车被人骗走5000元工资,很是气愤。灵机一动的他,想到可以用同样的方法诈骗别人的钱,从此便走上歧途。
目前,覃某因涉嫌诈骗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市民网上购物,一定要在正规的购物网站购物。” 本网与民警提醒:对于先付款或者付定金才能看货、发货的情况,一定要慎重,切勿轻易汇款转账上当受骗。(黄友恭 陈雅晴 黄紫文 报道) (责任编辑:海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