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媒联盟 讯(通讯员 元伟)李某当年和爱人一起办药厂,欠下52000元的债务。爱人去世后,李某一直不肯还款。滑县法院作出判决之后,李某仍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随后,李某被法院依法司法拘留。李某的儿子感觉母亲不对,主动到法院,替母亲履行了法院判决义务。 2008年、2009年,被执行人李某和爱人(已故)先后向刘某借款52000元,当时欠条约定的利息为月息1分。至今仅利息就有54720元。因为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规定的义务,在7月27日法院集中执行行动中,李某被执行干警拘传至法院。因为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法院依法对其执行了拘留。 7月29日,李某的儿子主动来到法院,表达了要和申请执行人谈和解的意愿。滑县法院执行法官元伟考虑到李某家里的变故,在做通了李某儿子的工作后,又做了申请人的工作。最后,申请人念及和被执行人丈夫生前的友情,同意放弃利息、迟延履行金,以诉讼费结案。 7月29日15时许,被执行人的儿子如数将52000借款及680元执行费,一起送到了法院,该案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海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