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媒联盟-福建】讯:一名漳州男子曾某因犯假冒商标罪,在缓刑期间不思悔改,再次生产假冒品牌鞋。13日,曾某被晋江公安机关依法处刑事拘留。
7月12日晚,晋江市公安局接群众报警称,池店镇池店村一民宅内有人生产假冒品牌鞋。民警至现场后,打开卷帘门一辆银色面包车停放在内,掀开右侧的一块白布,大量已生产好的假冒品牌运动鞋堆放在里面。经清点,总计1755双假冒品牌鞋。现场男子曾某被民警控制住。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曾某如实交代了生产假冒品牌鞋的违法犯罪事实。经了解,曾某此前便因生产假冒品牌鞋被晋江市法院判处缓刑。缓刑期间,他在自己家中又“重操旧业”,他买来鞋面和鞋底,一个人在家中做了起来。
今年46岁的曾某是漳州人,有过不下十年的做鞋经验。曾某说,一个人生产,一天可以做50多双鞋子。 目前,曾某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办案民警黄警官告诉记者,曾某在缓刑期间再触刑罚,可能面临被加重处罚。(黄友恭 庄凌龙 朱运培 郭川 报道) (责任编辑:海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