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媒联盟 据 中国网-法治 讯:近日,记者接到浙江绍兴一建筑企业投诉,称徐州经开区法院超出级别管辖权,违规冻结其多个银行账户,导致该企业遭遇严重资金周转等问题。目前,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纠正了徐州经开区法院对该案的级别管辖权问题,但是,徐州经开区法院却没有将违规冻结的巨额资金解冻。
级别管辖权违规
浙江绍兴一建筑企业(以下简称绍兴某公司)与徐州佳典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案,于2014年2月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下简称“徐州经开区法院”)开庭审理。原告徐州佳典科技有限公司以工期延误违约为由起诉浙江绍兴某公司,在起诉时的标的是190万元。但是,徐州经开区法院却冻结了绍兴某公司银行账户260万元。
2014年7月,徐州经开区法院又冻结了该公司多个银行账户。此时,诉讼标的达到了761万元,远远超出了徐州经开区法院可以受理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范围。
参照《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调整省高级人民法院及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级别管辖标准》的规定,本案被告绍兴某公司住所地不在徐州经开区法院辖区,徐州经开区法院只能受理诉讼标的额在200万元以下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而绍兴某公司并非大型企业,760多万元的银行存款被违规冻结几乎阻断了这家公司的现金流,给该公司带来极为严重的资金周转问题。
违规冻结仍在继续
该案中的绍兴某公司对此极为不满,多次向江苏省高院、徐州市中院反映徐州经开区法院级别管辖权违规等问题。
2014年10月,徐州市中院纠正了徐州经开区法院级别管辖权违规的行为,该案由徐州市中院管辖。但是,徐州经开区法院违规冻结该公司的760多万元的银行存款却没有解冻,该案的标的仍然在徐州经开区法院的管辖中。
绍兴某公司法人陈某告诉记者:“徐州经开区法院在明知违反级别管辖的情况下,仍然受理并开庭审理此案,违法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该案经历了两次开庭,耗掉了8个月的时间,给我公司的现金流动带来了极大的麻烦。徐州经开区法院是故意这么做的,因为有人跟法院领导打了‘招呼’。徐州经济开发区法院的做法存在明显的地方保护主义倾向,且明显违反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
该案的管辖权和资金冻结依据是各方关注的焦点,但该案主审法官谢龙拒绝解释,他告诉记者:“不方便透露,因为法院没有授权我接受采访。”
徐州市经济开发区法院一位负责人向有关领导汇报后也拒绝向媒体解释该案的管辖权和资金冻结依据。
竣工验收合格 整改方案通过
2010年7月,绍兴某公司与徐州佳典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工程名称是徐州佳典科技有限公司单层钢结构厂房项目。合同总价款1560万元。
2012年9月,该项目通过了竣工验收,验收结果为合格。
据了解,徐州佳典科技有限公司到目前为止,仅支付给绍兴某公司工程款1083万元,尚欠477万元。
绍兴某公司法人陈某告诉记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徐州佳典科技有限公司逾期付款,理应赔偿我公司相应的违约金,他们反而通过法院冻结了我公司760多万元的银行存款。加上所欠的工程款,总额已经达到1200多万元,接近施工合同总价款的80%。如此以来,我几乎等于白给他们造了厂房!”
据了解,徐州佳典科技有限公司在工程验收合格的情况下,认为工程质量不合格,工期延误,要求绍兴某公司进行赔偿,并以此为由申请冻结绍兴某公司银行账号。
工程建设相关资料显示,在工程质量方面,虽然项目验收通过。但工程验收组提出钢构件污锈、节点支撑未按规定焊接等问题,之后绍兴某公司针对验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并与2012年10月整改完毕。2013年1月,工程监理单位对绍兴某公司的整改予以认可通过。
目前,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已将本案全案移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但是,徐州市中院也未就徐州经开区法院涉嫌违规冻结该公司的760多万元的银行存款进行处理。
对此,记者将继续予以关注。
来源;中国网-法治http://legal.china.com.cn/2014-10/29/content_33908579.htm
(责任编辑:梦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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