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媒联盟 据 新民晚报 讯: 饮用水不合格怎么办 公差 各地媒体时有桶装饮用水不合格的曝光,却鲜有被召回的。 所在城市的食安办,通过权威媒体,公布桶装饮用水流通环节监督抽检信息:8月,市工商局在全市范围对桶装饮用水销售单位开展专项抽检,抽检32个品牌桶装饮用水共100批次,结果显示,不合格30批次,不合格项目主要为菌落总数、大肠杆菌和电导率。 我把报纸一边递给妻子,一边对她说:“你前些日子肚子不舒服,曾怀疑早晨空腹饮了一大杯饮用水所致;现在,抽检证实,水确有致病菌!” 作为一个受害的消费者,我要说的是:一,知晓太迟了。食安办八月抽检,十月公布,相隔60多天。消费者喝了不合格的桶装饮用水,导致肚子痛拉稀,此时经医疗大多痊愈,追究不了生产者和经营者,只能自认倒霉。 二,违规者成本太低了。生产者和经营者提供的不合格产品,只是企业和品牌曝光,不见一点经济的行政的惩罚。这次30批不合格桶装饮用水,是在100批次中检出的,占总数的30%,其中,一个大名鼎鼎的饮用水企业,竟有四个知名品牌“中枪”!如此严重的势态,没有惩戒,如何以儆效尤? 饮用水市场,本由监管者,生产与经营者和消费者三方组成,相互监督,共襄安全卫生,保障人体健康。如今,监督方只“通告”,不处罚,未免“超脱”,或者说工作没能做到底,却让生产者和经营者,与消费者博弈。那么,作为处于弱者地位的消费者,面对缺失社会责任,只顾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生产者和经营者,必将受到不可避免的损害。 因此,我认为桶装饮用水,要迅速顶层设计保障安全卫生制度。择其要者,主要有三:一,经常抽检,及时公布;二,凡不合格,及时召回;三,屡次不改,逐出市场。 纵观世界成熟的市场,产品不合格,会“被召回”。众所周知,汽车有安全隐患,有召回制度。不久前的一种知名洋奶粉,因有安全卫生隐患,在我国内超市一律被下架而召回。为什么涉及广大消费者饮食安全卫生的桶装饮用水(含小瓶装),不合格,不召回,甚至多次曝光不合格,“我自岿然不动”,继续“不合格”上市?没有严密的制度,没有分明的惩罚,不仅是对消费者的损害,而且是对违规违法的纵容,更是对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的破坏。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