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上午,应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的邀请,洛阳师范学院河洛文化国际研究中心研究员赵振华先生给该所研究生和部分教师做了题为《新出唐代石刻告身研究》的学术讲座,这是中国政法大学校级重点学科“历史文献学”、校级交叉学科“法律文献学”课程建设系列讲座之一。讲座由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所长李雪梅教授主持。 赵振华先生说,唐代的告身,是士人任官授职的公文凭证,用来标示身份。告身是皇帝在赐与个人职事官、散官、勋官、封爵,或是在剥夺现有的官爵,以及赠官时,官方通过所规定的程序,采用《公式令》所定的公文格式交给本人的文书。用现代的话来说,告身就是委任状或任命书。其中三品以上称册授,五品以上称制授,六品以下称敕授。告身作为选官文书,具体文本称为“诏书”“制书”“敕书”。其制作、书写、下颁,据《唐六典》记载的制度,由中书省取旨,门下省审核,尚书省执行,政务运作具有一整套流程。 虽然有唐三百年,给各级官员颁发了无数的告身,但是流传于今的只有几十件,而且其中多数是官员去世后家人将其生前所获告身照原样抄写在纸上或者刻写在青石上,用作随葬品,因此纸件多为残卷。赵振华先生将近年发现的分别属于6位名人的8块石刻告身上所刻的12件告身,一一解读。其中比较有名的是唐太宗李世民给他弟弟的《授滕王李元婴金州刺史诏》,女皇武则天给他侄儿武承嗣的《命武承嗣文昌(尚书省)左相封魏王册书》等。授予文散勋官和封爵的告身由吏部颁发,授予武官的由兵部颁发。格式相同,内容多样,有升职事官告身、升散官告身、受勋告身、官员丁忧解职守丧未满期朝廷夺情起复的告身、官员犯错罢官后恢复原职告身、官员辞世后赠官告身等。深入浅出的讲解颇受欢迎,在互动提问环节,讨论十分热烈。 讲座最后,李雪梅教授做了总结。她说,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藏有数量不少的古代石刻拓片,学术价值很高,其中也有一些唐代告身拓片,赵振华老师的讲座对于深入理解这些拓片的价值意义和为今后作相关的拓片展提供参考。 赵振华先生,1949年生,洛阳师范学院河洛文化研究中心研究员。曾经在洛阳市从事田野考古和博物馆工作,任洛阳古代艺术馆馆长。在学术领域,致力于汉唐考古与历史研究,以中古时期墓志碑刻为研究方向。在学术刊物上发表简报、论文等百余篇。近年出版专著3部,为《洛阳东汉黄肠石题铭研究》(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08年)、《洛阳古代铭刻文献研究》(三秦出版社2009年)、《汉魏洛阳城——汉魏时代丝绸之路起点》(合著,三秦出版社2015年)。 (责任编辑:海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