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媒联盟-福建】讯:
事件回顾:2015年1月7日晚21时许,在晋江市青阳街道阳光路发生了湖北籍精神病患者谭某友持刀刺伤路人的案件,路过现场的群众向明勇、史贤安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制服了谭某友,避免了更多群众受到伤害。公安机关及时确认了向明勇、史贤安两位同志的见义勇为行为,通过新闻媒体加强宣传,社会反响良好。
近年来,晋江市充分运用各种传统、新型媒体媒介,强化见义勇为典型宣传,出台优抚措施,让见义勇为人员“有待遇”。将见义勇为人员纳入“晋江市民公众社会责任险”赔付范畴,见义勇为人员根据受伤情况给予每人赔付5000元至100000元的保险金;规定见义勇为人员与省级劳模一样,在晋江市指定医院享受1万元内先诊疗后结算的待遇;。
晋江市见义勇为人员在本市范围内可免费乘坐公交车;每逢重要节假日,组织走访、慰问见义勇为人员,发放慰问金;组织部分见义勇为英模参加疗养活动;将患病、家庭困难的见义勇为人员列为重点优抚对象,相关部门单位、爱心人士结对帮扶;见义勇为行为者做了好事但又不够确认条件的,进行慰问、表彰和奖励。落实政策规章,让见义勇为人员“有保障”。将生活困难的见义勇为人员列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落实优抚补助,帮助见义勇为人员子女按政策申请高考、中考加分。在全市营造“见义勇为光荣,人人见义勇为”的浓厚氛围。(黄友恭 庄龙彬 丁志辉 李春 报道) 中国传媒联盟 纠错QQ:2230587892 (责任编辑:梦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