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第二十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期间采取道路交通限制措施的通告
为确保第二十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决定采取相关道路交通限制措施。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9月8日7时至14时,思明区、湖里区实行机动车按号牌尾数限制通行措施,允许车牌尾号(指车牌号码中阿拉伯数字的最后一位)为0、2、4、6、8的车辆通行,禁止尾号为1、3、5、7、9的车辆通行。期间,持有第二十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车辆通行证》的车辆,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公交车、出租车、公路客运、道路清障车、旅游客运车辆、20座以上(含20座)大客车以及悬挂新能源号牌的车辆不受上述限制行驶。 二、9月8日7时至14时,国际会展中心及会展南路、会展路会展南路路口至会展北路路口段、会展北路禁止车辆通行,持有第二十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红色和黄色《车辆通行证》的车辆及特种车辆、公交车、出租车除外。 三、9月8日7时至14时,会展路会展南路路口至会展北路路口段实行由南往北(即会展南路往会展北路方向)单向通行,禁止车辆由北往南行驶;会展北路会展路路口至展鸿路路口段实行由西往东(即会展路往展鸿路方向)单向通行,禁止车辆由东向西行驶;展鸿路会展北路路口至展鸿南路路口段实行由南往北(即会展北路往前埔北路方向)单向通行,禁止车辆由北往南行驶;会展南路环岛东路路口至会展南3路路口段实行由东往西(即环岛东路往会展路方向)单向通行,禁止车辆由西往东行驶;会展南3路会展南路路口至会展南6路路口实行由北往南(即会展南路往会展南6路方向)单向通行,禁止车辆由南往北行驶;会展南7路会展南路路口至会展南6路路口实行由北往南(即会展南路往会展南6路方向)单向通行,禁止车辆由南往北行驶。 四、9月7日0时至9月8日24时,全市禁止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上路行驶。 投洽会期间,道路交通繁忙,请广大市民提前做好出行安排。我局将根据道路交通情况,适时调整限制路段交通管控措施,请过往车辆按现场道路交通指引标识通行,服从交通民警和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因道路交通限制带来的交通出行不便,请广大市民给予理解和支持。 特此通告。 厦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018年8月30日 (责任编辑:海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