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警方提示夏季及欧锦赛期间,将继续加大酒驾查处力度!《五月150人被查醉驾》
中国传媒联盟 讯:(傅成快) 2016年5月1日为醉驾入刑5周年。自醉驾入刑以来,厦门市交警部门严查酒驾醉驾违法行为,但仍有一些驾驶人恣意妄为,以身试法。在五月份公安部统一组织的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集中整治行动中,共查处酒驾316起,醉驾150起;因酒驾发生交通事故17起,死亡人数1人,比 2015年同期下降29.17%和85.71%,整治成效明显。但在此高压状态之下,仍有些人,心存侥幸。昨日整治酒驾醉驾统一行动中,全市共查获饮酒后驾驶38起,其中醉酒驾驶21起。6月已至,正逢夏季,期间“欧洲足球锦标赛”开赛,许多球迷朋友三五相约,共同看球。开怀畅饮、熬夜看球之后,许多人会酒后驾驶车辆,交警部门将持续严查酒驾、醉驾、宿驾违法行为。 为确保夏季道路交通安全,预防“欧锦赛”期间酒驾上升,我市交警部门将结合夏季交通特点,采取以下措施,加大酒驾整治。 1.打破常规,灵活勤务方式 将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集中整治行动从上半夜往下半夜、清晨白天延伸,从市区向农村延伸,并采取“错时错峰”、固定卡点与流动巡逻多管齐下的勤务方式,扩大查处覆盖面,消除违法人的侥幸心理。2.落实联勤联动,增加行动频次 交警部门与分局特警队、辖区派出所联合巡查整治,消除管控“盲点”,在每日开展酒驾醉驾的查处基础上,还将适时组织全市大规模的统一行动,增加行动频次,异地用警,做到全方位严查严管,加强打击力度,对酒驾醉驾违法行为“零容忍”。3.加强督导,全员行动 全警动员,加大警力投入,全力保障夏季交通安全。交警支队、大队领导将到事故多发、死亡人数上升的重点区域和酒驾行为多发、易发的重点路段进行现场督导,实地参战,确保整治成效。对于广大球迷,交警特别提醒球迷:由于时差问题,大部分比赛在深夜进行,球赛虽好看,安全更重要,请自觉做到“五不要”。 1、不要酒后驾驶:酒精的麻醉作用将导致人的反应能力、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极易发生交通事故,白酒、红酒、啤酒都具酒精度,请广大驾驶人欧锦赛期间自觉遵守法律,坚决抵制酒驾。无论何种机动车的驾驶,酒、醉驾后都依法严惩。(注意:酒后一样不能驾驶摩托车、超标三轮车、超标电动车。) 2、不要疲劳驾驶:睡眠不足容易出现疲劳,特别是夏季容易出现注意力降低和判断力下降等情况,请合理安排休息和观赛时间,熬夜观赛睡眠不足时,请不要勉强驾车。 3 、不要开情绪车:不要因为球队输赢产生愤懑、失落、狂欢等极端情绪,并因此影响驾驶行为,强超强会、超速开车、飙车。 4、不要分心驾驶:切勿边开车边收看赛事、刷微博微信等。 5、不要宿醉驾驶:凌晨喝酒到天亮,意味着一天都不能够驾驶车辆, 第二天请勿开车上下班、接送孩子上下学。人体摄入酒精后,一般需要8小时后才逐渐消退,宿醉后很可能次日仍处于酒驾状态,不管你何时喝的酒,只要检查时血液酒精浓度达到酒驾、醉驾标准的,就一律按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切勿以身试法。 醉驾典型案例 1、2016年5月5日23时32分许,林某刚驾驶闽DN6**L号牌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翔安大道进岛方向西滨立交桥下,被在此设卡检查的交警支队桥隧翔安隧道中队民警拦截检查,经现场酒精测试仪测试其酒精含量为:98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立即将其带至厦门市第五医院抽血,随后民警将其口头传唤至桥隧大队事故处理中队进一步审查。 2、2016年5月29日5时45分,曹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湘D8CX8*的小型轿车行驶至嘉禾路吕厝路路口时被民警现场查获。当时,男子从车里伸出头,脸色红红的。对着交警举到面前的酒测仪,他不怎么想吹。男子解释着说是来厦门拍婚纱照的,未婚妻还在酒店等着他,得赶紧回去。但不管急不急,该吹还是得吹,眼看着酒精含量“蹭蹭”往上涨,男子的脸更红了。他说,晚上朋友招待,太热情,加上又是欧冠决赛,一帮人喝到快天亮,没想到交警这会还在查酒驾。民警将曹某带送往医院抽血,血液中的酒精含量117.36mg/100ml已经符合了刑拘标准。 3、2016年6月9日1时08湖里中队于东渡路湖滨北路路口至海山路口路段开展夜查酒驾行动时,拦查一辆闽EJZ3**车辆,驾驶员周某伟涉嫌醉酒驾车,现场吹气酒测值117mg/ml,带至医院抽血进一步检查时,拒绝配合抽血检测,民警强制性对其采取血液。 4.2016年6月9日晚19时至22时,东孚、新阳片区交警中队联合东孚派出所、特勤大队在东孚公安检查站设卡开展集中整治酒驾醉驾统一行动。其中查获涉酒嫌疑人(驾驶员:胡超,血液酒精值:82.29mg/100ml. 因醉酒酿成车损事故案例 1.2016年5月2日5时58分许,陶某醉酒驾驶闽DA7***号小型普通客车从墩仔家园小区内由东往西方向倒车行驶至西林东路前慢速车道时,车尾右侧与静止停放在西林东路慢速车道的刘某驾驶闽DTD****号小型轿车车右前角发生相撞,造成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经厦门市仙岳医院对陶某血液酒精浓度检测结果122.81mg/100ml,已达醉酒驾车标准。 2、2016年5月16日9时许,蔡某醉酒驾驶闽DZF***号小型普通客车沿明发商业广场通道由西往东方向倒车至明发商业广场通道前路段时,车尾正面与范某驾驶闽DK0***号小型普通客车车前正面发生相撞,造成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经厦门市仙岳医院对蔡某血液酒精浓度检测结果115.26mg/100ml,已达醉酒驾车标准。 3、2016年5月18日21时14分许,游某杰醉酒驾驶闽D15***号小型轿车沿莲岳路由北往南方向行驶至莲岳路路口前路段变更车道时,车右侧前与同向相邻右侧车道行驶的陈某驶闽D29***号小型轿车车左侧后发生相撞,造成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经厦门市仙岳医院对游某杰血液酒精浓度检测结果198.87mg/100ml,已达醉酒驾车标准。 因再次酒驾被查获案例 1、2015年1月12日21时46分许,陈某渝在罗浏线(县道413线)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车牌号为闽D1N3**车辆,被翔安交警大队查获并处罚;2016年5月3日20时35分许,陈某渝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车牌号为闽D1N3**车辆,途经厦门市翔安区新店新莲路菜市场路口旁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C证并拘留5天。 2、2016年6月6日晚 21时10分许,集美交警大队后溪中队在集美大道崎沟村路段开展夜间武装盘查工作,一部车号为闽DZ97**的轿车驾驶员在检查岗被查出涉嫌酒驾,民警便将驾驶员带到处置岗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23mg/100ml,该驾驶员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该驾驶员无法出示,并在酒测单上签了“阙敏”的名字。执勤民警问其姓名、住址等,该驾驶员一概不说,民警依法将其口头传唤至后溪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理。到派出所后,该驾驶员交代其姓名为杨某洪,该轿车的车主是其妻子。杨某洪于2016年3月5日晚上在思明区仙岳路涉嫌醉驾闽DZ97**的轿车被查处,后被思明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由于再次涉酒驾驶,心里害怕,杨某洪在现场拒绝提供自己的真实姓名并冒用其他人名字,其对今晚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因酒后驾驶摩托车案例 1、2016年5月12日凌晨2时许,碧山中队先是在环岛干道黄厝隧道设卡,随后转移地点到云顶隧道设卡查处酒驾时,发现一部无牌电动摩托车在隧道内行驶,将其拦下检查。执勤民警发现该驾驶员身上有浓厚酒味,遂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经检测,该人酒精呼气测试值达189mg/dL,已达醉酒标准,民警当即将其带至仙岳医院抽血检测。该驾驶员自称名为肖私钊,在仙岳医院内,肖某趁民警与医务人员沟通之际,挣脱协警控制往外逃去。绕着医院跑了大半圈后,民警黄正哲拔出手枪,口头警告肖某“再跑就开枪了!”,肖某双腿一软,瘫坐在地上,民警及协警迅速上前将其制服。经公安信息系统查询,肖某实际名为肖某钊。 2、2016年5日20时50分许集美交警大队在灌口镇黄庄路设卡,查获一起酒后驾驶无牌两轮摩托车,车架号为0D0005X,嫌疑人马某,现场酒测值93mg/100mg,已构成醉酒驾驶机动车行为。 3、2016年6月9日21时35分交警大队马巷中队民警在马巷镇区五星路开展酒驾集中统一行动,在拦查过往车辆的时候,一辆三轮摩托车,司机蒋某见有民警拦查神色慌张,民警闻其身上有酒味,民警立即对其进行酒精测试,其酒精含量为65mg/100ml。 4.2016年6月9日集美交警大队在杏林杏东路、灌口黄庄路、侨英街道天安路设卡开展集中整治:1、18时08分设卡查获吴某虎醉酒驾驶闽DJL3**摩托车,现场酒测值105mg/100ml。2、18时05分设卡查获黃某宣(醉酒驾驶闽DF2**摩托车,现场酒测值96mg/100ml。3、20时02分在天安路霞梧路口设卡,查获张某有驾驶轻便无号牌摩托车,车架号:4131**现场酒测值62mg/100ml。4、20时05分在天安路霞梧路口设卡时查获罗某林酒后驾驶号牌为闽DAR8**两轮摩托车,现场酒测值为132mg/100ml;5、20时33分设卡查获李某醉酒驾驶闽DFC9**两轮摩托车,现场酒测值105mg/100ml。 中国传媒联盟 纠错QQ:2230587892 (责任编辑:梦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