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媒联盟—福建】讯:过去,到看守所会见只能到现场办理相关手续。现在,律师需要到晋江市看守所会见在押人员,只要使用手机就可实现会见预约。这是记者24日从晋江市公安局律师座谈会上了解到。 据介绍,2018年3月泉州市被确定为福建省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三个试点城市之一,试点推行以来晋江市看守所高效配合律师到看守所提供法律援助700余人次。 作为福建省押量最大的看守所,来晋江市看守所办理律师会见的人次逐年上升,其中2018年较2017年上升36.1%,今年上半年就达到5000余人次。 为最大限度方便律师会见和预约会见在押人员,晋江市看守所依托福建省公安厅监所管理总队“监管服务”官方微信公众号开发律师网上预约会见便民服务应用。目前,该功能通过测试将于近日正式投入试运行。 用户只需在微信搜索关注“监管服务”官方微信公众号,进入律师会见预约业务,完善提交相关信息进行网上预约。只要会见律师提供手续完整符合法律规定的一般48个小时内就能安排会见。 晋江市看守所所长黄鹏程说,优质服务的背后,是公安机关对刑辩律师这一职业的理解和尊重。 近年来,晋江市看守所加大硬件设施投入,服务好律师会见工作。为减少律师会见排队等候时间,新增扩建律师会见室,会见室由原来的5间增加至11间。开辟休息区,提供排号机、电子产品存储柜、饮水机、桌椅等设施,方便会见律师休息。 同时,为了杜绝防范冒名情况,晋江市看守所在律师通道出入口设置人证自动核查终端,律师凭身份证与人脸核查一致后方可进入会见区。 黄鹏程表示,除了实现律师会见网上预约功能,下一阶段还将完善开放亲属会见网上预约功能。 而在当日座谈会上还通报了《晋江市看守所律师会见室管理规定》,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看守所的规定,恪守律师执业纪律规范,禁止以下 六种行为: 1.律师带在押人员亲属或者其他非法定可会见人员会见在押人员的; 2.律师在会见时,对在押人员进行录音、录像、拍照的; 3.律师在会见时使用通讯工具或向被会见人提供通讯工具的; 4.律师会见时私自与在押人员相互传递信件、香烟、食品、钱款或其它物品的(传递已经过看守所安检过的在押人员自行书写的与案件相关的陈述、辩解材料不认定为本条款所述违规行为); 5.律师在会见时,借机进入正在会见的非其会见对象的会见室或与非其会见的在押人员接触、交流的; 6.其它需停止会见的违法违规行为。 看守所因上述情况停止律师会见的,应当制作《律师违规告知书》,由违规律师签字(拒绝签字的应当注明情况)后,与相关证据材料一同移交该律师所属设区市司法行政机关, 并将相关情况及时通报办案机关、驻所检察室,并向所属设区市公安监管部门报备。(黄友恭 庄凌龙 陈锦泰 报道) (责任编辑:海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