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他贪污受贿锒铛入狱夜夜书信鼓励高三女儿 重庆晨报永川读本讯(记者阮鹏程 通讯员卢洋)“女儿,你还好吗?每当夜深人静思绪万千,一行行悔恨的泪水夺眶而出,我最对不起的是你,我的女儿。”服刑人员王明(化名)已记不清这是第几次给女儿写信。 旁边堆着厚厚的一叠信纸,这些都是草稿。每次思念涌上心头,他就拿起笔,奋笔疾书,将思念写在纸上。冷静之后,他又重新写下积极阳光的字句,寄给即将参加高考的女儿。 曾经父母官 为他人办事是幸福 44岁的服刑人员王明,来自重庆某区的农村。他是兄弟7人中最能干的,乖巧聪敏,学习成绩也一直名列前茅。 初中毕业,为了减轻父母的负担,王明放弃了读高中考大学,考取了区里的一所中专学校,学建筑专业。 毕业后,王明在乡里区公所的建筑公司当施工员,由于工作踏实肯干,1992年他被乡里推荐到当时的四川农干院继续深造读大专。 进修归来,王明回到镇里受到重用,先后任镇建筑队队长,建材厂厂长等。上世纪90年代末,王明通过招聘考试由镇企业转入政府工作,时任国土办主任。 有一次,一位60多岁的老太太提着一篮子鸡蛋来到他办公室,要求帮忙办理审批手续。王明不仅婉拒了老太太的鸡蛋,为她办好了手续后,还自掏腰包为她买了回家的汽车票。“那个时候我觉得,能为他人做点事情就有说不出的幸福与满足感。” 终生的悔恨 贪污25万被判刑9年 由于工作出色,王明很快升任副处级领导,成为区里某镇街道办副主任。 职位升迁,王明的应酬越来越多,结识了不少经商的朋友。差不多年纪的朋友,不少都开好车住洋房,吃山珍海味,流连于高档会所,王明再看看自己每个月所剩无几的死工资,心里渐渐不平衡了。 2006年到2011年期间,他利用职权虚报数量等形式骗取征地补偿,还通过为违规修建的房屋办理产权证等方式收受钱财。2011年7月东窗事发,王明共与他人一起贪污25万余元,受贿1万元。最终他以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 刚上高一的女儿深受打击,成绩从年级名列前茅,落到倒数几十名。监区教导员唐勇了解情况后,一边给王明进行心理疏导,一边派三级心理咨询师民警与王明老婆联系,教她如何帮孩子渡过心理难关。 如今女儿已读高三,逐渐走出了心理困境,再次成为优等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