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媒联盟 据 东方网 讯: 一、哈海关2013年工作成绩突出 哈萨克斯坦刚获得独立时,哈总统纳扎尔巴耶夫就提出这样一个观点: “如果国家要实现经济自主和经济独立,就必须具有强大的海关”。正因为如此,1991年12月12日,哈独立后不久,哈总统纳扎尔巴耶夫就签署第539号总统令,成立哈海关委员会。 过去20多年来,哈海关开展了诸多工作,成效明显。尤其是今年,哈海关取得的成绩十分显著。一是海关征收税费再创新高。仅今年1—11月份,哈海关征收税费11909亿坚戈(1美元=154.12坚戈),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3.9%,多征收1453亿坚戈。到今年年底,据哈海关监管委员会估计,哈海关征收税费将达13390亿坚戈。二是严厉打击各种走私违法行为。今年1—10月份,哈海关共提起583起刑事案件,其中402起案件为经济走私案件,25起案件为偷逃海关税费案件,45起案件为走私禁止进出境物品案件。这些案件总值102.1亿坚戈。仅经济走私案件造成的损失就高达42.47亿坚戈。今年1—10月份,哈海关监管委员会还提起11182起行政案件,处以行政罚款5.18亿坚戈,没收货物及运输工具总值3.67亿坚戈。此外,还收缴244.4公斤毒品。 哈海关监管委员会目的明确和系统的改善海关管理的工作促进了哈国际声誉的提高。正是哈海关开展这些富有成效的工作,使全球评价海关工作质量的主要指标——“海关手续负担”指标哈在一年之内上升了2位。根据最新全球竞争力报告,哈萨克斯坦在全球148个国家中名列第50位。 二、实施“绿色通道”计划 哈海关与哈其他国家机关在口岸共同实施“绿色通道”计划。只有诚信守法、透明经营且愿意承担相应责任的对外经济活动参加者才可参与“绿色通道”计划,并适用相应的海关监管通关优惠措施。诚信守法企业的货物在口岸通关时间将不超过100分钟;企业在口岸通关后,可尽快将货物运抵指运地海关,指运地海关将在1天之内完成货物清关手续。 哈海关采用世界先进经验即通过建立“经授权的经营者” 制度来确定诚信守法企业。“经授权的经营者”可以适用监管通关便利措施。在国际贸易中,“经授权的经营者”实际上也是一种“质量象征”,获得此资格的企业在国际供应链中被视为可靠的合作伙伴。据哈海关统计数据,今年1—10月份,哈经授权的经营者进口总值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93%,进口货物数重量同比增长143%,对经授权经营者一车货物征收的海关税费要比其他进口企业征收的税费高38%。 三、在中哈边境口岸开展专项行动打击走私违法行为 从今年11月4日起,哈海关在中哈边境口岸开展了专项打击走私违法行动,该行动主要目的是打击中哈边境的走私违法行为,加强海关监管。据哈海关统计,开展专项行动的前10天,通过中哈边境的口岸车辆比以前下降了2/3;此外,货物到达指运地海关后,货物所有人不急于向海关申报,而是将其储存在临时储存仓库,以等待合适时机再行申报。打击走私专项行动以来,中哈边境口岸不但进口货物数量下降,而且货物进口结构也有所改变。开展行动一个月以来,哈海关就查获3起走私大案,其中2起案件案值分别为2500万坚戈和2987万坚戈,另外1起案件涉嫌偷逃税款2.31亿坚戈。此外,还有20余起案件正在调查之中。此专项行动不是权宜之计,将持续到发现所有灰色通关渠道以及所有不诚信守法企业为止,并将对不法企业严惩不贷。 此外,为了防止不法企业将进口的高税率货物伪报为低税率货物,避免海关征收税款下降,哈海关在与哈中边境口岸采取下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一是根据海关科技设备配备和地理位置等对海关办事处进行了分级;二是确定风险参数,可以较好评估对外经济活动参加者或者其他人员从中国进口货物的风险;三是根据采用风险管理的结果确定了必须单独装运,不得混装的货物种类;四是对具有高风险的拼装货物严密海关监管。 哈海关采取的这些措施不但优化了海关资源,降低了办理海关监管和货物清关手续所需要的时间,而且促进了海关征收税款的增长。 四、货物信息提前通报成效明显 从2012年6月17日起,通过汽车运输进入关税同盟境内的货物必须提前通报。截止目前,该制度已经实施1年多。正是实施了货物信息提前通报制度,对外经济活动参加者大大减少了办理海关通关手续的时间和降低了花费。 在关税同盟境内采用欧盟货物信息强制提前申报的经验促进了边境口岸通关效率的提高。由于货物和运输工具在抵达口岸前,海关就可以有目的的选择监管对象,这不但优化了海关监管,而且还可降低了在抵达地办理海关通关手续的时间。此外,对外经济活动参加者现在可不需要口岸报关企业提供的申报服务,可以自行办理电子转运报关单,这不但降低了通关时间,而且也减少了通关费用。目前,97%的运输工具负责人在将货物进口到关税同盟时提前通报货物信息,并认为此制度十分方便,而且对企业有利。 对于其他对外经济活动参加者暂时还允许在货物运抵口岸后两个小时内提供提前信息。目前,哈海关监管委员会正在研究对不提前进行信息通报的货物今后将禁止其进入关税同盟境内的有关问题。 五、开展电子申报试点并逐步过渡到进出口货物完全实现电子申报 在实施电子政府计划框架下,哈海关使用现代信息通讯技术,实施货物电子申报。不言而喻,完全实施电子申报不仅取决于哈海关信息系统的准备程度,而且也取决于哈其他国家机关的信息化程度,因为这些国家机关出具办理海关通关手续所需的许可证件。 从2013年1月1日起,在科斯塔奈州海关监管局和卡拉干达州海关监管局对出口货物试行电子申报。一些大型企业如哈萨克斯坦粮食公司、科斯塔奈矿业股份公司以及套阿塞罗—米塔尔铁米尔套股份公司参与了电子申报试点。毫无疑问,电子申报具有诸多优点:企业可以将报关单递交给哈境内的任何一个海关,而不需要亲自前往海关,可以避免申报人与海关官员的接触;不需要制作纸质随运单证等附件,这不但可以大大减少清关所需时间,而且可以降低出口企业的费用。从今年12月9日起,在阿拉木图市海关监管局和阿斯塔纳市海关监管局对适用“放行供境内使用”海关制度的货物,试行电子申报。对适用其他海关制度的货物计划到2014年底试行电子申报。如果在一年多时间内,哈所有国家机关均将可出具电子许可证件,则从2015年起,计划对进出口货物完全实施电子申报。 哈海关在货物申报环节加快和简化海关手续,这就要求在后续监管环节要加强对外经济活动参加者所申报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严密监管,并且海关后续监管结果将作为海关今后监管的依据。目前,关税同盟海关法典以及哈萨克斯坦海关法典要相应进行修改,这主要涉及货物海关价格监管、采用风险管理系统对商品分类进行监管、提高申报人的责任、完善风险分析和风险管理系统、完善海关信息系统以及海关后续监管制度等。 哈海关制度现代化的所有新举措将对货物进口、出口和转运产生积极影响,促进海关税收入库的增长,这必将对哈萨克斯坦社会经济发展和居民福祉产生积极影响。(蒋小林)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