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媒联盟 讯(许睿 特约记者 赵银熙)今(28)日,记者从四川省绵阳市司法局获悉,绵阳市司法局全面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构建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统揽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体制机制和省司法厅关于全面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精神,坚持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大力推进乡镇(街道)、村(居)公共法律服务站(室)建设,充分发挥司法所“前沿阵地”作用,为基层党委政府和广大群众提供“一站式”“零距离”法律服务,今年全市将全面实现城乡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 统筹规划 科学构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抓早抓实服务体系构建。2014年初司法部《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出台后,绵阳市司法局立即组建专班开展调研论证,2014年5月印发《关于建立“五位一体”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通知》,指导各县(市、区)选择一个至几个乡镇(街道)开展先行先试,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向农村和基层延伸。 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于2016年5月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目标任务以及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公共法律服务线上线下平台建设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和工作措施;着眼长远制定工作规划,着力提升司法所建设水平,2016年11月出台了《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三年规划》,大力加强司法所组织队伍、基础设施、业务水平和保障能力建设,2017年10月出台了《绵阳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规划》,按照“政府主导、机构参与、部门配合、财政支撑、公众受益”的指导思想,2018年全面完成市、县、乡镇(街道)、村(居)四级平台建设任务。 整合资源 分级搭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绵阳市坚持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与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同步推进,将公共法律服务站建设纳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之中,整体规划、同步推进、一体建设,科学设置司法所功能分区、规范各项业务工作。 依托司法所设立公共法律服务专区、开放式的服务大厅和服务窗口,公开公示服务内容与服务指引,配置电子显示屏和公共法律服务触摸查询一体机等配套设施。整合司法所工作人员、街道(乡镇)和居村(社区)法律顾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街道(乡镇)专职人民调解员、社会工作者等法律服务资源,接待群众来访和法律咨询服务,引导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等法律业务,化解矛盾纠纷,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 依托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室建设,由村(居)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热衷于公益法律服务工作的“法律明白人”等,为基层群众、村(居)治理、辖区企业提供“零距离”的法律服务,同时积极拓展和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让群众既可通过线下的实体服务平台面对面、现场接受服务,也可通过网络在线查找、预约、咨询和接受服务,提升公共服务整体效能。 多措并举 大力加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建设 绵阳市加强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使用管理,始终把司法所队伍建设作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基础工作来抓,积极研究解决基层司法所人员短缺、队伍素质不高的现状。 坚持用足用好政法专编,严格人员招录调任和借用(借调)管理,3年来收回被占用的政法专项编制30名,新招录司法助理员54名,全市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配备率保持在98%以上;大力推进扁平化管理,精简整合司法行政机关内设机构,确保司法所编制占政治专项编制总数的50%以上;加强教育培训,采取分级培训、外出学习考察、岗位练兵等多种措施,不断提升司法所人员的综合素质;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落实每个司法所至少有1名司法助理员、1名司法所工作人员或司法辅助人员,切实解决“一人所”、“无人所”的问题。 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2015年实现了各级党委政府、执法部门、事业单位、国有独资和控股企业法律顾问全覆盖。目前,全市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各级党委政府、村(居)、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常年法律顾问5295家。 大力发展志愿服务,通过聘用西部计划志愿者、与西南科技大学开展校地合作等方式,聘请361名志愿者担任“法律助理”,充实和加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力量,同时建立涵盖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普法讲师团等6个方面117名专业人员的“绵阳市法律服务人才库”。 健全机制 不断提升基层公共法律服务规范化水平 绵阳市着力规范平台建设标准,制定出台了《绵阳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指导标准(试行)》,区分市、县、乡镇(街道)和村(居)“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分别统一了公共法律服务的服务项目和形象标识,规范了公共法律服务场所建设和功能设置,明确了配套设施、基本制度和人员配备的标准要求,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标准化、便民化。 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制定了公共法律服务站、室的《工作流程》、《工作制度》、《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等基本制度以及公开公示服务项目和服务指引,健全受理申请、解答咨询、分流衔接、登记归档等工作规范和便民利民措施,保障公共法律服务日常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健全衔接协作机制,“两级”司法行政机关与同级法院、公安、信访部门建立了诉调、公调和访援调衔接联动机制,公证、鉴定、法律援助机构在乡镇(街道)和村(居)普遍建立了便民服务点,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与行政服务、诉讼服务、社会法律服务的有效对接,提升了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强化保障 推动基层公共服务可持续发展 绵阳市大力加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场所建设,为满足开展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的需要,3年来全市收回被挤占司法所业务用房5000余平方米,协调乡镇(街道)新增办公面积1500余平方米,291个司法所办公面积达到100平方米以上,方便群众办事。 加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经费保障,将司法所人员经费、日常运行经费、业务装备费、基础设施建设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并建立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业务经费动态增长机制,省、市财政为每个司法所配套3至5万元专项资金,加快推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 加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设施装备配备,3年来全市投入专项资金800余万元,为司法所配备了电脑、打印机、照相机、高清摄像头、指纹报到仪、执法记录仪、公共法律服务触摸查询一体机等办公设备,291个司法所全部接入电子政务外网。“绵阳网上司法局”纳入2017年绵阳市“智慧城市”项目,落实专项资金200万元。 (责任编辑:海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