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媒联盟-福建】讯:明知他人从事诈骗犯罪活动,却仍然帮忙从银行自动取款机提取转移被害人的诈骗金,金额达14多万,从中抽成获利。11月13日,晋江市公安局灵源派出所在湖南省涟源市一宾馆内成功将这名“取款人”吴某(男,18岁,湖南人)抓获。
10月19日上午11时许,晋江市公安局灵源派出所接到市民洪某(男,20岁,晋江人)报称:在家里以网上办理信用卡被人骗取人民币148000元。
据洪某介绍,9月15日收到一则网上办理信用卡的信息,洪某拨打了对方的电话,并在对方的提示下,通过网上进行了一系列的操作,却收到了自己银行卡里的148000元被转走的信息。
通过银行提供的信息,民警发现洪某的148000元分别转在了8张银行卡里,并于在湖南长沙一银行的ATM自动取款机被全部取走。民警立即赶往湖南长沙市,于11月13日中午12时许,民警在湖南省涟源市一宾馆内将嫌疑人吴某抓获。
据嫌疑人吴某交代,在10月14日接到朋友电话,帮忙办理银行卡,吴某就办理了8张银行卡,后将号码告诉了该朋友。10月18日中午,接到该朋友的电话,称那8张银行卡里有14多万元,叫他帮忙取出来,吴某才知道其进行的是诈骗活动,然而当朋友告诉吴某将给他10%的抽成,吴某动心了。
“帮人取下钱,并把钱送到指定位置,就能得到10%的抽成,非常好赚。”吴某说,从中获得10000元的酬劳。
目前,犯罪嫌疑人吴某因涉嫌诈骗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本网与警方提醒:办理信用卡应当去正规的银行办理,不要轻信网络上所谓的代办信用卡,切忌随意输入个人信息,转账给陌生人之前,务必确认对方身份,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以防上当受骗,造成损失。(黄友恭 叶珊伟 蔡庆耀 报道)
(责任编辑:海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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