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肇庆11月7日电 广东广宁县的莫某军在深夜值班期间吸食毒后产生幻觉毁物放火自残,造成公司和私人财物损失共3万多元,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据广宁县法院新闻发言人7日通报,今年三月底,莫某军利用在厂区值夜时间吸食了毒品,因产生幻觉,持铁铲、木棍、锄头等工具对厂区内的建筑玻璃、室内物品、停放的小车轮番打砸损坏,拿砖头、玻璃等扔向在场的公司人员及现场出警的警察,并用玻璃划伤自己双手,之后又驾驶一辆男装摩托车冲进车间内点燃该摩托车,造成摩托车和车间内部分半成品着火烧毁。 广宁法院经审理认定,莫某军的行为构成放火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法院依法数罪并罚:莫某军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总和刑期五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该法院新闻发言人称,行为人因吸毒后产生神志异常而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称被告人莫某军并未患有任何精神病,其服食冰毒后产生的短暂神志异常,与醉酒后的短暂神志异常在本质上是相同的。(完)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