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媒联盟 据 中国经济传媒网 讯: 记者:胡秘书长,10月17日是首个全国“扶贫日”,请您介绍一下设立扶贫日的背景。 胡广林: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起,将每年的10月17日设为扶贫日。2014年8月29日,国务院扶贫办向国务院提交了《关于设立全国“扶贫日”的报告》,得到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汪洋副总理的高度重视,专门作出批示,认为设立全国“扶贫日”很有必要。9月12日,《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扶贫日”的批复》,同意自2014年起,将每年的10月17日设立为“扶贫日”,具体工作由国务院扶贫办商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记者:设立“扶贫日”有什么重要作用? 胡广林:设立“扶贫日”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高度重视,对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格外关心,对于宣传党和政府扶贫开发方针政策、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传统美德和友善互助核心价值观、加强扶贫理论政策研究交流,对于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扶贫开发的工作格局,动员全社会力量继续向贫困宣战,必将发挥重要作用。 记者:我市“扶贫日”有什么具体安排? 胡广林:我市高度重视此次“扶贫日”活动开展,市委办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区和市各后方帮扶单位,重点做好“八个一”活动的组织工作:即一次动员发动:市里和各县区在“10.17”扶贫日到来之际召开一次动员大会或活动启动仪式,其中全市活动将在17日上午赣榆区班庄镇举行;一副宣传标语:各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乡镇、村至少悬挂一幅宣传“10.17”扶贫日相关标语;一次座谈研讨:各县区扶贫办组织一次由相关各方面代表参加的专题研讨座谈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扶贫工作的意见建议;一次走访慰问:组织各县区四套班子领导、市县区各帮扶后方单位在扶贫日深入各挂钩帮扶村及贫困户家中开展一次走访慰问和结对帮扶,做到“户户到”;一个网络专栏:县区政府网站开设并做好“扶贫致富”网络宣传专栏,及时向广大网民传递本地区扶贫开发工作动态;一次表彰活动:评选一批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扶贫开发、开展扶贫济困的先进典型进行一次表彰,树立社会扶贫标杆和典型,弘扬社会正能量;一次专题报道:市里和县区扶贫办牵头组织召开媒体通报会,共同策划宣传重点、方式方法,对近年来扶贫开发工作成果、经验做法以及先进典型,向社会进行一次集中宣传。一次募捐:有条件的县区可组织社会各界开展一次捐款捐物活动,对贫困家庭进行援助。我们相信,通过一系列活动的开展,将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扶贫开发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梦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