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媒联盟 据 中国四川基层党建网 讯: “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应该作为党政机关处理事情、约束自己的准绳。这不是一句写在纸上的空口号,而是我们党政人员为百姓服务的做事原则。我们是先思维后行动,思维决定行动,我们要想为百姓服好务那就必须用“法治”的思维来指挥。百姓不是我们党政人员用法律作为“武器”管辖下的“臣民”,而是我们是否做好服务工作检验的标准。百姓评价好,我们党政人员才能认识到我们的思维指挥行动是否有效。
“法治”不要成为我们党政人员不按章办事的借口,不要成为自己开脱的有力证据,一句胡诹的法律条文就想吓退为自己谋权益的百姓,这些都是“人治”思维指挥行动的结果。我们党政人员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条文和纲领文件,丰富自己的头脑,把自己的思维训练成“法治”的思维,能在工作中用“法治”的惯性思维做好服务工作。我们只有熟悉法律,深刻认识法律,能将法律思维深入骨髓,那么我们才能说自己具备为百姓服好务的基础,那么我们才能有百姓服好务的可能性,然后将这种可能性变成实际行动。 我们摒弃“人治”,拥护“法治”,虽然不能一劳永逸,但是我们能把握住大的发展方向。只有方向不偏,我们才能朝着目标前进。“法治”思维只是我们党政人员应该具有的思维之一,我们应该不断学习用丰富的知识武装头脑,做一个有“头脑”的人,“法治”的目标就是应该服务于百姓,让百姓受益。 (责任编辑:admin) |